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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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尚亚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0-04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尚亚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尚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尚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本公司股份92,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4%。

● 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杭州尚亚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杭州尚亚计划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8,104,500股股份。截至目前,杭州尚亚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2,237,80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杭州尚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后续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