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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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在未来1年内减持、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

2、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Maritime Century Limited、吴一坚先生与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日就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世纪金花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32”号)。

3、本次世纪金花持有公司股份的出售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收到股东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花”)的通知函,世纪金花控股股东世纪金花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162)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潜在出售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出售授权》事项,具体如下:

世纪金花拟将其目前持有公司的30,00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4%)通过一次或者多次交易出售,时间为世纪金花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出售事项当月起直至所持之全部30,000,000股股份被出售或自出售授权获其股东大会批准日期起计十二个月(以较早者为准)为止。出售方式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方式转让。每股出售价将不得低于股票于紧接进行有关出售事项之交易日前10个连续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的90%,而在任何情况下不低于最低出售价每股人民币6元。世纪金花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会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实施减持行为。

世纪金花为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8%,世纪金花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4%。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框架图如下:

2019年12月1日,金花投资、Maritime Century Limited、吴一坚先生与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就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世纪金花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32”号)。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各方尚未办理完成交割手续。

本次世纪金花持有公司股份的出售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向股东世纪金花提示,上述股权出售事项需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也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出售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