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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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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17,402,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267 人。

3、2017 年 6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俊武、康月妨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王俊武 448,000 股、康月妨 30,000 股)合计 478,000 股进行回购。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7 人调整为 265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402,600 股调整为 16,924,600 股。

4、2017 年 8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罗云云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罗云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 合计 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65 人 调整至 26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924,600 股调整为 16,894,600 股。

5、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常瑛、徐峰、郭立双、赖艾萍、黄玉香、孙娟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常瑛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5,000 股,徐峰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 郭立双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赖艾萍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800 股,黄玉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700 股,孙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35,000 股)合计 243,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264 人调整至 2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894,600 股调整 至 16,651,100 股。

6、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刘乃华、李英辉、高峰3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刘乃华持有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50,000股,李英辉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0,000股,高峰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股)合计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8人调整至25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51,100 股调整至16,511,100股。

7、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吴小倩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 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吴小倩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88,000 股)88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5人调 整至2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511,100股调整至15,623,100股。

8、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 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4,28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37%。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102人。 此次授予完成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剩余数量为19,903,100股, 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23,100股, 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为102人,授予数量为4,280,000股。

9、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 激励对象中黎峻江、刘津龙、丰晴、陈春辉、周邑、朱秀英、邓睿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黎峻江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28,600股,刘 津龙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丰晴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200股, 陈春辉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周邑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 股,朱秀英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0股,邓睿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19,903,100股,调整至19,095,3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4人 调整到25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623,100股调整到14,955,300股,预 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102人调整到98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4,280,000股 调整到4,140,000股。

10、2018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志林、周志云、孟苏焘、李明、许蝶龙、涂丽平、李星星、 张一博、许妙虹、潘虹、马庐山、王燕红、罗娟、张静楠、陈昌、叱干白娟1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57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唐志林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00股,周志云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孟苏焘持有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105,000股,李明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0,000股,许蝶龙持有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84,000股,涂丽平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李星星持有首 次授予14,000股,张一博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200股,许妙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潘虹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马庐山持有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王燕红持有首次持有限制性股票21,000股,罗娟持 有首次限制性股票23,800股,张静楠持有首次限制性股票21,000股,陈昌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叱干白娟持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000 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095,300股,调整至18,520,800股,其中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1人调整至23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955,300股调整至14,475,80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98人调整到95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数量由4,140,000股调整到4,045,000股。

1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贾萧赫、张明林、刘芳荣、李直强、石春林、段小敏、 李桂芳、杨勃、李强 9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 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贾萧赫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050 股,张明林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410 股,刘芳荣持有三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480 股,李直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 段小敏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李桂芳持有三期首次限制性股 票 28,000 股,李强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300 股,石春林持有三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杨勃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 415,7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520,800 股,调整至 18,105,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8 人调整至 231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475,800 股,调整至 14,260,06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由 95 人调整至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4,045,000 股调整至 3,845,000 股。

12、2019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辉、刘崇德、袁飚、潘燕青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000 股,刘崇德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7,740 股,袁飚持有 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潘艳青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00 股,)180,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105,060 股,调整至 17,92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1 人调整至 22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260,060 股,调整至 14,08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 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虹、孙志君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张虹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孙志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49,000股)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925,020股,调整至 17,855,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7人调整至 2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80,020 股,调整至 14,010,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人数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 3,845,000 股,保持不变。

14、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丽婷、李尉、林日、聂静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李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王丽婷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林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聂静持有三期预留限制性股票14,000股)7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855,020股,调整至 17,778,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5人调整至 22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10,020股,调整至 13,975,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 由93 人调整至90人,预留授予数量 由3,845,000 股调整至3,803,000。

15、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洋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78,020股调整至17,750,0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24人调整至 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75,020股调整至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90人,预留授予数量3,803,000股,保持不变。

16、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韩洪志、李玲、张彬、李海根、涂小伟、陈绪春、万宏文、徐飞、黄小勇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韩洪志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李玲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00股,张彬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李海根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涂小伟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陈绪春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万宏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徐飞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黄小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19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750,020股调整至17,557,5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22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47,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90人调整至81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803,000股调整至3,610,500股。

17、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姚毛毛、赵玮、张善平、王求发、肖顺波、雷慧明、杨慧银、刘祈琍、文韬、高艳涛、荀鹰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姚毛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赵玮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440股,张善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王求发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20股,肖顺波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雷慧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杨慧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200股,刘祈琍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文韬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200股,高艳涛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荀鹰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1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557,520股调整至17,397,5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23人调整至21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947,020 股调整至13,787,0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81人,预留授予数量3,610,500股。

18、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明生、张梦华、苏海峰、李小明、叶艳丽、曾祥辉、张彬、潘美琴、颜义平、姚玉金、王创文、杨淳、薛玉、刘晶、王刚、刘少明、伍志平、王健、陈永胜、李海姣、李桂荣、黄文雄2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高明生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股,张梦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40股,苏海峰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李小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叶艳丽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曾祥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80股,张彬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00股,潘美琴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00股,颜义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60股,姚玉金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王创文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0股,杨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薛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0股,刘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20股,王刚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刘少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伍志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王健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陈永胜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6,560股,李海姣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李桂荣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黄文雄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4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肖倩倩、薛玉、李桂荣、黄文雄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肖倩倩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薛玉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19,000股,李桂荣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黄文雄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16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397,520股调整至16,769,3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2人调整至19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87,020股调整至13,319,8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81人调整至77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610,500股调整至3,449,500股。

19、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吕儒航、盛莎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吕儒航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盛莎持有三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960股)57,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 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张小君、夏冰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张小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 股,夏冰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股)59,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769,320 股调整至 16,652,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整至 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319,820 股调整至 13,262,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整至 74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 3,449,500 股调整至 3,390,000 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52,020 股调整至 16,634,5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62,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4人调整至 73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390,000 股调整至3,372,500股。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 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 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0-04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璟、郜红露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程璟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股,郜红露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20股)62,02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邹泽平、谢敏、蒙瑞鹏、方巧、赖建平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邹泽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630股,谢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00股,蒙瑞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方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50股,赖建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128,3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待回 购注销业务完成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由15,639,550股调整至15,577,530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由 16,652,020 股调整至 16,634,520 股;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由3,540,600股调整至3,412,220股。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3日

(上接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