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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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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3人,登记数量为181.00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65%;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 年5月15日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完成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0年2月19日。

3、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6.94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故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23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181.00万股,占授予日时公司总股本的0.65%。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

4、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上述23位激励对象为2020年2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名单》中所列的人员。

二、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2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7位激励对象授予19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3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为23位,实际授予的股份变更为181.00万股,占授予日时公司总股本的0.65%。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备注:上表中所指的“首次授予日”是指“预留授予日”。

7、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则该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根据本公司制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1号)认为:

截至2020年4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2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2,561,4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元整(¥1,8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751,4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277,400,050.00 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277,400,050.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9年4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2 号)。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79,210,05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279,210,050.00。

五、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19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0年5月15日。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7,400,050股变更为279,210,05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5,000,378股,占预留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277,400,050股的41.46 %,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79,210,050股的41.19 %。

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13%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945,632股股份,占预留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277,400,050股的2.86%,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79,210,050股的2.85%。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没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不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1、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按预留授予完成后的最新股本279,210,05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9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47元;

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简称:华统转债 债券代码:12810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06,债券简称:华统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5.12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5.07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5月15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统转债,债券代码:128106),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华统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2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7位激励对象授予19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3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时,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23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81.00万股,即向本次2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 股普通股181.00万股。

公司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2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81.00万股的登记手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7,400,050股增加至279,210,050股。因此,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为:P1=(P0+A×k)/(1+k)

其中P0=15.12元/股,A=6.94元/股,k=1,810,000股/277,400,050股 =0.6525%

P1=(P0+A×k)/(1+k)=(15.12+6.94×0.6525%)/(1+0.6525%)=15.066972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 P1=15.07元/股

“华统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0月16日至 2026年4月9日,目前“华统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