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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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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73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 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实业向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等值8,500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20年5月14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0年5月14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336,333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41.91%;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02,937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8年3月8日复星实业与贷款方签署的《Uncommitted 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贷款协议》”)以及2019年3月8日本公司、复星实业与贷款方签署的《First Addendum To Uncommitted 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贷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贷款方向复星实业提供了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该等贷款额度项下债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9日和2019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24日和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复星实业与贷款方先后签署《Second Addendum To Uncommitted 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贷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Third Addendum To Uncommitted Facility Letter》(以下简称“《贷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将前述贷款额度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3月8日、本金总额增至不超过等值8,500万美元(以下简称“调整后贷款额度”);除经上述特别修订或变更外,《贷款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仍继续有效。为此,2020年5月14日,本公司签发《Guarantee & Indemnity》(以下简称“《担保书》”),由本公司为调整后贷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本公司为复星实业拟发行或申请的期限不超过七年且本金总额不超过等值150,000万美元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担保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星实业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会主席为姚方先生。复星实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中西药物、诊断试剂、医药器械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复星实业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196,749万美元,股东权益为69,77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26,979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1,338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699万美元);2019年度,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74万美元,实现净利润8,091万美元。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复星实业、贷款方于2018年3月8日签署的《贷款协议》以及本公司、复星实业与贷款方于2020年2月24日、2020年4月16日签署的《贷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三),由贷款方向复星实业提供期限至2021年3月8日、本金总额不超过等值8,500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为此,2020年5月14日,本公司签发《担保书》,由本公司为该等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约定如下:

1、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的本金总额为不超过等值8,500万美元的外币贷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实业在《贷款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时修订和/或补充)(以下合称“经修订后的《贷款协议》”)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即不超过等值8,500万美元)及利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复星实业于2020年5月14日前存在的应向贷款方偿还的负债)。

2、《担保书》自2020年5月14日起生效,担保期间为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或至经修订后的《贷款协议》项下提取的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以较晚者为准)。

3、《担保书》引致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香港法院拥有审理和裁决的专属管辖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5月14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0年5月14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336,333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41.91%;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02,93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