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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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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版)

注: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2017年末中有14,581,270.00元系购置新土地预付款。

14.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

注:应付账款余额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工程进度增加所致。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5.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

注:预收款项2019年12月31日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主要系年末款到发货公司增加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注:其他长期福利系本公司以前年度根据董事会决议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续表)

(续表)

(2)短期薪酬

(续表)

(续表)

(3)设定提存计划

(续表)

(续表)

17.应交税费

18.其他应付款

18.1 应付股利

注:2018年末应付股利系为胡涛、耿仲毅代扣未缴个税。

18.2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19.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续表)

(续表)

(2)政府补助项目

(续表)

(续表)

注1:尼群洛尔产业化项目,系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科计[2009]320号、苏财教[2009]141号),本公司与镇江市科学技术局签订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给予本公司承担的〈国家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一尼群洛尔片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资金500万元。本公司累计收到镇江市新区财政局拨付的尼群洛尔项目资金500万元。

注2: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系根据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事产业转型升级(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指标的通知》(镇财工贸[2014]26号),本公司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120万元。

注3:锅炉建设营运项目,系根据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第101号),本公司收到锅炉建设补贴资金488万。

注4: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补助,系本公司收到由镇江新区管委会委托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的‘位于坐落于南纬一路南、团结河西的编号为新区(工)10-5-1宗地的土地8.4亩’该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费(七通一平)1,178,968.00 元。

注5:科技创新资金,系根据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镇江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资金(政策引导计划-宁镇扬科技合作)项目经费通知》(镇财教[2016]80号]、镇科计[2016]141号),本公司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卡波姆原料药合成与工艺开发项目资金10万元。

注6: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院士工作站奖励,系根据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院士工作站直接奖励项目经费的通知》(镇财教[2017]40号、镇科计[2017]103号),本公司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奖励20万元。

注7:“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系根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2017年镇江“金山英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才(团队)的通知》(镇人社发[2017]150号及镇发改服务发[2017]337号),本公司2019年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10.80万元。根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2018年镇江“金山英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才(团队)的通知》(镇办发[2018]10号),本公司2019年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9.60万元。根据镇江市人才工作小组领导办公室以及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确定2019镇江“金山英才”先进制造业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才的通知》(镇工信[2019]85号),本公司2019年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48万元。

注8:“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专项经费,系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入选2018年度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人员及项目名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05号),本公司收到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支付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2万元。

注9:“两大高地”计划科技条件建设,系根据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新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高地建设的意见》(镇新办发[2016]16号)文件,本公司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56.37万元,其中33.21万元为科技条件建设补贴项目补助、23.16万元为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补助。

注10: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根据公司与镇江新区管委会双方协议,给予本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计补助金额2,960万元,其中2,860万元为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为人才激励。2018年本公司收到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拨付的上述补助2,570万元。

注11: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系根据亳州市环境保护局《饮片厂整改实施方案》,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环境设备补助款9万元。

注12:尼群洛尔技改项目,系根据《关于印发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86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镇江市经信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镇经信[2018]9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镇财工贸[2018]6号),本公司2019年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80万元。

注13: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系根据镇江市财政局以及镇江市人才工作小组领导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2017年度第二批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19]2号),本公司2019年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35万元。根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镇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镇人社财发[2019]11号、镇财社[2019]77号),本公司2019年收到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拨付的给予公司的补助4万元。

20.股本

(续)

(续)

21.资本公积

(续)

(续)

注:股本溢价系本公司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形成17,718,314.57元;2015年度本公司新增股东投入形成22,793,800.00元。

22.盈余公积

(续)

(续)

23.未分配利润

24.少数股东权益

2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一按产品分类

(2)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

2019年度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如下

2018年度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如下

2017年度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如下

26.税金及附加

注:其他税费主要包括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

27.销售费用

28.管理费用

29.研发费用

注:技术开发费2019年度较2018年度、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0.财务费用

注:利息支出2018年度较2017年度下降,主要系本公司于2017年度归还借款所致。

31. 其他收益

32.投资收益

注:理财产品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将日常经营资金结余购买银行保本理财等投资所致。

33.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续)

37.营业外支出

3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39.合并现金流量表

(1)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

4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报告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注销亳州金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亳州金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由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并办理了工商注销。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亳州金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续)

(续)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续)

(续)

(续)

(续)

(续)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政府指导价销售药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19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45,794,552.62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0万元(2018年12月31日:0万元;2017年12月31日:0万元),其中本公司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0万元(2018年12月31日:0万元;2017年12月31日:0万元)。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19年12月31日金额: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最终控制方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耿仲毅,共控制本公司50.5067%股份。

自然人股东耿仲毅直接持有本公司17.55%股份、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3.5567%股份,通过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9.40%股份,即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50.5067%股份。

综上,耿仲毅实际控制本公司共计50.5067%的股份。

(2)控股股东

(3)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续)

(续)

(4)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2.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其他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的关联交易

(下转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