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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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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审核
存量处置无碍增量申报

2020-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平移至深交所的在审企业,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审核;新申报的企业,深交所将按照受理的先后顺序启动审核程序。无论存量还是增量,都将在受理之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问询;如需要二轮问询,会在收到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有保荐代表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此前发布的审核规则,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时间最长为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最长也不能超过3个月,证监会的注册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暂缓审议、处理会后事项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因此,企业从申请到审核到注册到上市,时间进度是可预期的。

王骥跃也告诉记者,在审企业会先启动审核程序,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可能会审得很快,首批按照注册制发行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也有望从这批企业中诞生。但是,这些企业可能也就是在受理时间上稍微领先,在后续审核中,问答质量好的企业会走得更快。

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问答质量好的企业会走得更快,对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注册制下,交易所作为审核机构,采取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的问询方式,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问答质量好,不仅意味着“说清楚”“讲明白”,还要求呈现在投资者面前的信息是真实的。因此,更强调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核查验证的全面把关作用。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称,深交所已经建立了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有效机制,通过规则明确区分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和法律责任,有效利用现场检查、自律监管措施等手段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作用。

为配合修订后《证券法》的实施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工作,证监会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根据修订后的《保荐办法》,对于提交与保荐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券商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至3年。同样,对于保荐代表人的处罚,最严可在36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代具体负责的推荐。

此外,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方法,交易所考虑对每次上报的招股书、反馈回复进行打分,并以此作为对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在创业板从事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的执业质量定期评价的依据。

“我们希望交易所能够定期公布保荐机构的打分,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帮助被投企业挑选上市保荐人。”一家大型创投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