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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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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4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对子公司若干风电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赵书盈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4人,代表股份739,558,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39,529,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八)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余德忠、张勇、安汝杰,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监事郭金鹏、张静、韩献会、毕瑞婕,董事会秘书代艳霞,总会计师肖合燕,证券事务代表韩玉伟,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孙军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若干风电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529,884股,反对29,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1%、0.0039%和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29,200股,反对29,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208%、3.3792%和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东、孙军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4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5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2020年5月15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

4. 本次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郭金鹏、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董事会秘书代艳霞,总会计师肖合燕,证券事务代表韩玉伟列席了会议。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1 聘任余德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 聘任张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 聘任代艳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 聘任肖合燕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 聘任宋嘉俊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由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艳霞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1-6951111

传真:0371-6951114

电子邮箱:yuneng@vip.126.com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德忠,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0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年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勇,男,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4年9月-1998年7月,河南大学新闻编辑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99年9年-2002年7月,河南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年8月-2007年9月,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发展研究部、资产管理一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07年10月-2008年9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2008年10月-2009年9月,河南投资集团资产管理一部高级业务经理;2009年10月-2012年4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2012年4月-2014年11月,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2014年11月,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兼任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代艳霞,女,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05年10月,在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1年8月至2018年7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副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代艳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肖合燕,女,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郑州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郑州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3年2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担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3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年10月至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肖合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宋嘉俊,男,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9月-1984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1992年12月,平顶山姚孟电厂,历任值班员、专责工程师、部门党支部书记;1992年12月-1994年5月,平顶山姚孟电厂运行一分厂党支部书记;1994年6月-1995年9月,南阳鸭河口电厂筹建生产准备部主任、运行支部书记;1995年10月-1996年3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事办主任;1996年4月-1999年1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1999年2月-2012年2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2012年2月,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宋嘉俊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4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5月8日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日召开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余德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 聘任张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 聘任代艳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 聘任肖合燕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5. 聘任宋嘉俊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由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德忠,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0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年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勇,男,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4年9月-1998年7月,河南大学新闻编辑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99年9年-2002年7月,河南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年8月-2007年9月,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发展研究部、资产管理一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07年10月-2008年9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2008年10月-2009年9月,河南投资集团资产管理一部高级业务经理;2009年10月-2012年4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2012年4月-2014年11月,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2014年11月,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兼任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代艳霞,女,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05年10月,在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1年8月至2018年7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副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代艳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肖合燕,女,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郑州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郑州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3年2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担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3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年10月至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肖合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宋嘉俊,男,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9月-1984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1992年12月,平顶山姚孟电厂,历任值班员、专责工程师、部门党支部书记;1992年12月-1994年5月,平顶山姚孟电厂运行一分厂党支部书记;1994年6月-1995年9月,南阳鸭河口电厂筹建生产准备部主任、运行支部书记;1995年10月-1996年3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事办主任;1996年4月-1999年1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1999年2月-2012年2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2012年2月,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宋嘉俊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