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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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查兆新股份年报“不保真”

2020-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编辑 朱绍勇

⊙王红 ○编辑 朱绍勇

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针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兆新股份)年报“不保真”事项,证监会高度关注,第一时间下发监管关注函、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证监会已对有关违法违规事项和董监高勤勉尽责情况启动核查程序,并依法严肃查处。

4月24日,兆新股份披露2019年年报,公司5名董事、3名监事及4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无法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昨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明确表示,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对年度报告行使异议权,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决不允许钻空子、滥用权力、逃避法律责任。

证监会认为,兆新股份董监高本次出于免责考虑所作出的行为,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破坏了信息披露秩序,性质恶劣。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法定披露内容。只有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年度报告,才能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促进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