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
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
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6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
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
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 之前海外控股子公司转来的法律文书原件中对货币符号描述不统一,经公司再次与原告律师确认,现对原披露内容予以更正。
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更正前:
重要提示:
涉案的金额:4,400万美元。
更正后:
重要提示:
涉案的金额:4,400万加元。
更正前:
二(二)事实与理由
邓小泊女士和Michael Lam声称邓天洲先生为合能海欣控股的最终所有人,邓小泊女士和Michael Lam作为邓天洲先生的代表有权指导合能海欣和West Lake的事务,在拥有这种权利的借口下,邓小泊女士、Michael Lam和邓天洲先生从合能海欣转移数千万美元。被告John Doe和ABC公司是参与其中的个人和公司,或已收到部分或全部被挪用的资金,其身份不详,目前仅为其他被告所告知。
更正后:
邓小泊女士和Michael Lam声称邓天洲先生为合能海欣控股的最终所有人,邓小泊女士和Michael Lam作为邓天洲先生的代表有权指导合能海欣和West Lake的事务,在拥有这种权利的借口下,邓小泊女士、Michael Lam和邓天洲先生从合能海欣转移数千万加元。被告John Doe和ABC公司是参与其中的个人和公司,或已收到部分或全部被挪用的资金,其身份不详,目前仅为其他被告所告知。
除上述更正事项和2020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公告的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7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外控制
子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
● 海外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400万加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重要资产,本次诉讼可能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披露了公司四级控股孙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五级控股孙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海外控股子公司转来的《修订扣押令/资产禁止令》。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合能海欣公司(以下简称“合能海欣”)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时任董事邓小泊女士、四级控股孙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卡尔加里中天能源”)、五级控股孙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ONG RUN”)的转移资金一案,合能海欣作为原告,向阿尔伯塔高等法院提起诉讼,阿尔伯塔高等法院依法进行了受理。
公司于2020年5月5日收到海外控股子公司转来的阿尔伯塔高等法院起诉书及扣押令/资产禁止令,诉讼编号2001-03353,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外控股子公司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由于上述涉及诉讼事项,导致卡尔加里中天能源、LONG RUN全部资产被冻结,致使卡尔加里中天能源、LONG RUN正常经营困难。
经LONG RUN向当地法院申请,法官对已发出的扣押令/资产禁止令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经修订的命令准许外,禁止任何接到本命令通知的个人或实体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处理、转让、抵押、收取、使用、处置、创造收益或对任何与被告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可索还财产”(如《民事强制执行法案》和相关法规所规定的) 做任何事情,无论该资产位于阿尔伯塔省还是其他地方。
禁止收到本命令副本的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金融实体的任何分支机构支付或者处理存放在各账户中的任何资金或者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规定的普遍性、被告名下的保险箱、投资、贷款或其他客户账户,或任何一名被告被授权进行交易的账户。除长期经营账户内的任何资金或资产被授权支付或处理外,每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10,000.00加元。
为更清楚起见,本命令并不禁止Long Run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处理或处置任何不超过$10,000.00加元的个人交易的任何资金或资产,以及经代表合能海欣公司或其律师行事的指定人士事先书面批准的超过$10,000.00加元的任何其他个人交易,该批准不得被无理地拒绝、拖延或限制。
本修订命令的制定不损害LONG RUN和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未来对其进行进一步修订的申请或质疑该命令批准依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卡尔加里中天能源投资公司总资产为31.65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总资产的28.34%; 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16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总资产的46.71%。
卡尔加里中天能源、LONG RUN为上市公司重要资产,如最终司法判定还款义务,公司有可能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诉讼最终需由司法出具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尚不确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