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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证券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0-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05月18日起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股息龙头,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90,申购赎回简称:股息龙头,申购赎回代码:51569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tsc.com.cn、95597)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hinastock.com.cn、4008-888-888或95551)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s.ecitic.com、95548)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gzs.com.cn、95548)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sd.citics.com、95548)

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999 或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网上直销渠道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含A加钱包app、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不含直销柜台)申购旗下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967)的,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三、优惠活动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0.1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上述优惠费率将恢复至本次活动前的费率。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1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对通过万联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鹏华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华基金管理的、由万联证券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包括已代销以及将来新增代销的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华基金或万联证券另行公告确定。

2、活动时间

自2020年5月18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或万联证券公告为准。

3、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万联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的基金,享有原申购费率最低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万联证券官方活动公告为准。

(2)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有上述费率优惠。

(3)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万联证券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万联证券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 万联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22

网站:www.wlzq.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999 、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交易代码:1502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5月14日,新能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27元,相对于当日1.43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0.77%。截止2020年05月15日,新能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8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能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能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能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净值和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场内代码:1502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能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能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能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交易代码:1501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5月14日,信息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98元,相对于当日0.86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6.35%。截止2020年05月15日,信息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8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信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信息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信息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场内代码:160626)净值和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场内代码:1501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信息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信息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信息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