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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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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22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余春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02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37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51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42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4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1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8%;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41,0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98%;反对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贤权、贺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2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持有公司股份35,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5561%)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30%)的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红时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8%)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3%)的公司监事朱观润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19年12月11日,汪红时女士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朱观润女士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完毕,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年12月18日,余春明先生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年1月14日,刘松林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0年5月17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该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0月 24 日进行了预先披露, 截至 2020 年5月17 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24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汪红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27%),其拟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86%);监事朱观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92%),其拟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红时女士承诺:①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其仍在股份公司任职的,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权总数的25%;自其从股份公司处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③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朱观润承诺:①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其仍在股份公司任职的,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权总数的25%;自其从股份公司处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汪红时、朱观润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汪红时、朱观润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