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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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殿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4人,董事赵殿清先生、李金玲先生、张日辉先生、王占成先生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郝润宝先生、顾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余英武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0年度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数据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结果;

2.第9、10、1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法人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合计持有的1,413,861,219股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3.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卫江先生、张大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履行监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宏、乌日乐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