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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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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5月11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3日(周三)下午14:55时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1)。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补充短期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融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融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二)发行日期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

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超短融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

在综合分析公司的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情况后,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共同商定发行窗口,择机发行,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六)担保方式

本次超短融无担保。

(七)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超短融。

(八)上市流通场所

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九)登记托管机构

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十)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超短融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离任。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融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等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制定超短融注册发行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数量、金额及期限的安排、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降低偿付风险措施、担保事项、债券上市流通、发行与登记托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的协议和文件,以及申报事宜、上市申请事宜和信息披露事宜;

(三)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超短融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超短融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五)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相关的事宜;

(六)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对该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6月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