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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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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5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0,726,8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672%。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6,427,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2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99,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260,20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30,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60,20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30,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60,20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30,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60,23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227,810股同意,48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6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60,23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60,23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

(七)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260,234,309股同意,492,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222,410股同意,492,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656%。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0,23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227,810股同意,48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60%。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0,209,709股同意,51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197,810股同意,517,1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2%。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60,209,709股同意,487,100股反对,30,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0,035,409股同意,691,4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023,510股同意,691,4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3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9,460,609股同意,1,26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6%。

(十三)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54,276,727股同意,6,450,08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64,828股同意,6,450,08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王培鑫律师、何广远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