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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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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吴革先生因工作原因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空缺,由董事长暂代董事会秘书职责;

4、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制定〈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彤、蔚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全体董事推选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闫忠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各专门委会委员(简历附后),具体如下: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独立董事曾云先生、董事屈惠强先生组成,其中王新安先生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闫忠文先生、董事肖枫先生、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闫忠文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云先生、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董事闫忠文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曾云先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董事王振伟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人千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一致同意聘任肖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一致同意聘任屈惠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一致同意聘任赵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聘任韩裕睿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肖枫先生、王振伟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简历:

闫忠文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博士,研究员职称。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总体部副部长、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部长、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振伟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Veritas(中国)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屈惠强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曾任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电信事业部总经理。

王新安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博士,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人千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中国仿真学会离散系统仿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修订专家组成员。

曾云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所长,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

肖枫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NCR(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事业部区域经理、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服务支持总监、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轩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株洲九方制动设备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深圳市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韩裕睿女士,199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硕士。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孟亚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孟亚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9日

简历:

孟亚楠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化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监事会主席,曾任Intel产品(中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的投资基金名称:海量基石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总裁肖枫先生、董事王振伟先生、骨干员工胡巍纳女士、其他非关联方刘惠女士(以下合称“相关合作伙伴”)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

●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相关方包括公司实控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

● 风险提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公司与合作各方就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尚未签署相关的正式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后续运作情况,并将严格把控项目准入标准和执行过程风险,建立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海量基金、实控人、相关合作伙伴签署《海量基石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为30,000万元,其中海量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比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占比32%;陈志敏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占比60%;肖枫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比1%;王振伟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比2%;胡巍纳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比2%;刘惠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比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实控人、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陈志敏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任公司监事、总裁、董事、董事长。

关联关系:陈志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53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4%,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陈志敏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数据技术提供商,主要从事数据库、数据存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研发、销售和服务,致力于帮助用户解决数据平台搭建、升级、维护中的所有实际问题和痛点问题,提高用户数据平台的可用性、安全性和性价比,在推动用户IT基础设施数据平台优化升级的同时助力用户实现数字化转型,为用户提升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赋能增效。

2、肖枫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NCR(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事业部区域经理、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服务支持总监、公司副总裁。

关联关系:肖枫先生现任公司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肖枫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肖枫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王振伟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Veritas(中国)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关联关系:王振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非关联方介绍

1、胡巍纳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天津大学本科。现任深圳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裁。

胡巍纳女士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巍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5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胡巍纳女士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胡巍纳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刘惠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现任北京哈勃互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裁。

刘惠女士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刘惠女士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除上述情形外,刘惠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海量基金

公司名称: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2415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陈志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量基金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9435

经营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量基金总资产4,377,199.70元,净资产4,355,390.80元,净利润-405,494.50元,暂无营业收入。

海量基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量基金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合伙型投资基金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因合伙企业尚在筹办过程中,下列相关信息以合伙企业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基金名称:海量基石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3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二)投资基金其他情况说明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海量基金担任,海量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法登记,为专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项目选择、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方面能够提供更专业的建议,为合伙企业更好的经营运作提供保障。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为支持数据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为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合伙期限

有限合伙期限长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变更经营期限。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海量基金担任。

(四)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五)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且分期缴付,各合伙人按照其持有份额完成每期投资份额的实缴,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除非合伙人间另有约定,各有限合伙人应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缴付通知缴付其认缴出资。

(六)投向安排

合伙企业未来主要投向数据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型企业及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投资企业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且不包括公司关联方。

(七)盈利模式

合伙企业以投资、持有、处置投资项目并取得收益为主要盈利模式。

(八)管理机制

合伙企业由海量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九)合伙人行使权力的方式

合伙人通过合伙人会议行使权利。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行使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会议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十)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司委派1名代表,与陈志敏先生、刘惠女士共同组成投委会。投委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投委会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一切事宜、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均须经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十一)管理费

合伙企业投资期和投资退出期内每年的管理费金额为合伙企业当年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1%(一年按365天计算,第一年管理费按照实缴出资总额实际缴纳存续的自然日进行计算);其他期间以及延长的合伙期间不再收取管理费。

管理人基于合理预算提出对前述管理费的支付方案进行调整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和应承担的亏损后的可分配利润按照10%:9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后入伙的合伙人无权分配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投资产生的收入。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提前进行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营业期间产生的亏损,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依照其出资比例全额予以承担;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亏损。

(十三)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营业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偿还,不能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十四)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结算、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合伙费用原则上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摊。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合理配置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在获取投资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增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进行战略储备。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伙企业目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各合伙人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成立尚需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最终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设立后,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后续运作情况,并将严格把控项目准入标准和执行过程风险,建立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投资风险的管理及控制

1、公司投资部门就此次投资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了详细充分的信息;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投资、内控管理制度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

3、在具体交易的谈判过程中,公司质量管理部将严格把控风险管理;

4、公司将积极行使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赋予合伙人的权利,跟进项目进展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密切关注基金设立后的管理和标的项目的甄选及投资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5、公司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合伙企业将寻求专业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按照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进行合规运作,做好和海量基金其他项目的资金、自有资金的风险隔离等;

6、合伙企业建立了多维度的投资评估体系、风险管理模式以及严密有效的二级风险防范体系。

八、投资风险的隔离措施

(一)严格把控合伙企业的负债风险

首先,本次计划设立的合伙企业拟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在实际运营中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合伙企业作为投资标的公司的股东仅承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对外负债;其次,在各方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中会明确约定合伙企业不会对外担保,严控合伙企业由于其他原因产生负债的风险。

(二)设立风险隔离机制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量基金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该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海量基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作为海量基金的股东以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即人民币1,000万元)承担责任,从而将可能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风险限制在子公司海量基金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持续经营形成重大影响。

九、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

该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合伙企业32%的份额,公司通过海量基金间接持有合伙企业1%的份额,合计持有合伙企业33%的份额,占比较低;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份额为33%,无法控制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此外,公司在合伙企业的投委会中仅占一个席位,与陈志敏先生、刘惠女士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事项,且投委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投委会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一切事宜、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均须经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通过。综上,公司无法对该合伙企业形成控制,所以该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十、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事项的关联方具备参与设立合伙型投资基金的能力,且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在所设立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巍纳女士、肖枫先生、刘惠女士、陈志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华威女士需回避表决。

十一、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5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2、取消议案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各方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调整,该事项由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重新审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避免产生歧义及导致股东产生误解,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陈志敏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1),单独持有公司30.64%股份的股东陈志敏先生于2020年5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单独持有公司30.64%股份的股东陈志敏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申请,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于2020年5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志敏、朱华威、肖枫、刘惠、胡巍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