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20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5月1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洪伟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珠江颐德大厦2020年物业出租策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制定的珠江颐德大厦2020年物业出租策划方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上述出租策划方案具体执行。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0年6月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2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5月1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监事推举,会议由韩巍监事代为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2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多年,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并在香港设立了分所,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其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3.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8,629万元。2018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148家上市公司(含H股)提供了年报审计服务,共收费1.76亿元,上市公司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资产均值99.44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年度-2019年度,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处分;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6次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审计费用较2019年增加10万元,增幅为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导致的业务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室
3.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4.连续服务年限:20年。其中,韩军民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3年,范荣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2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本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多年,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并对2020年审计业务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工作。拟聘任其为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管理层正直和诚信情况、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管理层存在的重大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不存在重大问题。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是否承接本次审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经风控委表决通过,同意承接本次审计业务,事务所及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5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公告编号:2020-02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4日
至2020年6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分别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梁宇行、廖晓明、罗小钢、韩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7日,8:30一12:00,14:00一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扈佳佳、孙贝乐、郑露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32689450 邮编:510031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