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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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8号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芸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陆一品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助理孔东华先生、副总经理谭家明先生及制造总监杨渭清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李波、武琳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