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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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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0-005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0-004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成都分所”)承办。德勤华永成都分所于2016年8月成立。德勤华永成都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1栋17层1701-1704单元,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成都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27亿元。德勤华永为56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4,257.8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凌滟女士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逾18年,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凌滟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丽燕女士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丽燕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6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处于上市筹备期间,聘请德勤华永进行的IPO审计,未针对2019年进行单独的年度审计收费。IPO审计费用合计820万元(含税)。

2020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9年审计工作的总结和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德勤华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德勤华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德勤华永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聘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德勤华永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完整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成都先导 证券简称:688222 公告编号:2020-003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590,051.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8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