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汪辉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曾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大会同意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延、赵欣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方正承销保荐完成注册资本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方正承销保荐将资本公积6亿元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其注册资本变更为14亿元。
2020年5月20日,方正承销保荐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8亿元变更为14亿元。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郑亚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7.01 议案名称:债务融资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4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5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6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7 议案名称: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9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0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1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2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3 议案名称: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14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11、12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0未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红、王华堃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中和”)。
●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1.52亿元,致中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均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以信用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2.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6.37%,其中对致中和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对宋都控股提供额担保总额37.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23%。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过去12个月与致中和进行的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为致中和提供担保发生额1,500万元,致中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对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向致中和采购商品发生额265.83万元,向致中和提供租赁发生额为108.6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宋都控股之控股子公司致中和因融资需要,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融资配套协议,融资金额共计1.52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或“出质人”)与杭州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以定期存单质押形式为前述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1.52亿元。致中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先生就前述担保,以信用保证担保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其中对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为2亿元。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亿元。对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10、临2019-017及临2019-023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建德市洋溪街道高畈村
法定代表人:余倩
注册资本:10,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566058260E
经营范围:生产:五加皮酒、白酒、果酒、黄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分支机构经营项目:生产:蜜酒、液体调味料(烹饪黄酒)、黄酒(饮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杨村桥镇绪塘村)(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架构:
■
截至2019年9月30日/2019年1-9月(未经审计),致中和总资产4.73亿元,总负债4.70亿元,营业收入0.30亿元,净利润-0.12亿元。(数据来源:由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存单质押担保
2、担保情况
■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稳定,公司与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经核查无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互担保行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实施互保计划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互保对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2.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6.37%,其中对致中和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对宋都控股提供额担保总额37.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23%。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网传公司持有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12%股份,实际是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2019年投资7亿元于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元基金”),持有建元基金70%合伙份额;建元基金持有华大九天17.42%股份。建元基金是一个多元投资的组合,各项目收益有盈有亏,公司在建元基金中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只是财务投资者,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只获得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在7.8%,无其他收益。2019年公司收到建元基金的投资收益为1800万元。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71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8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89%,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投资者将公司列入“国内EDA龙头-华大九天”概念股,公司已针对该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作出了说明,即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2019年投资7亿元于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元基金”),持有建元基金70%合伙份额;建元基金持有华大九天17.42%股份。建元基金是一个多元投资的组合,各项目收益有盈有亏,公司在建元基金中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只是财务投资者,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只获得投资收益,预期年化收益在7.8%,无其他收益。详情请见公司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编号:临2020-017)。
2019年公司收到建元基金的投资收益为1800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0年5月20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71.76,最新市净率为2.4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道路运输业的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6.22,平均市净率为1.04,公司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0-018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5月1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 2019 年2月26日、2019年3月2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宏源恒利对外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 年2月28日、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对宏源恒利提供的担保在上述议案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18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351号2号楼三层309室
4.法定代表人:赵小莉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贸易经济与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货物仓储,商务咨询,各类有色金属化学产品,农产品的销售与批发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是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是宏源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产权及控制关系:
母公司宏源期货有限公司100%控股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9.被担保单位各年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数据如下表:
■
注:被担保人相关指标为截至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被担保对象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5月1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人(借款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贷款授信期限为一年,保证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及金额均符合公司《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00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1%。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基本情况:2020年5月2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了201,400股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2%。
2020年5月20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了201,400股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共增持了201,4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2%。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
注:上表中的单项与合计加总数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可进一步调动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管理层利益的有机统一,进而有效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截至目前,增持人员无后续增持计划。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在增持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窗口期、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人员自愿将本次增持股份锁定至第八届经营管理层任期届满后6个月;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0-03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0-41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2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