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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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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07,300,115.84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

咨询联系人:杨倩

咨询电话:028-83332761

传真电话:028-8333276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19年度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一03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9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时间未超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439,786,060股;其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共计21,779,09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以扣除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并披露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为1,439,786,0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1,779,095股公司股票,按1,418,006,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8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转增,不送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就本次分红派息所涉相关现金股利,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602,652,960.125元= 1,418,006,965股×0.42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1857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418571元/股=602,652,960.125元÷1,439,786,06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18571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咨询联系人:黄新

咨询电话:028-82860678

传真电话:028-861325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前期交易概述: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价格并继续挂牌的议案》,同意拟以人民币10400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再次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价格并继续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0年2月24日,“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期满,共产生4家符合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2020年4月3日,浙江产权交易所组织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电子竞价会。通过电子竞价会现场竞价,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温州智慧藤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10500万元 ,公司与温州智慧藤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020年5月19日,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浙江产权交易所根据《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已将本次交易金额10500万元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公司与温州智慧藤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完成了温州东日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交割事宜,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

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关于招商创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5月2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苏州银行为招商创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招商创新增长混合A:009360、招商创新增长混合C:009361)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关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奕丰金融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金融”)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5月2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奕丰金融为下列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关于招商招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5月2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平安证券为招商招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招商招坤纯债A:003265、招商招坤纯债C:003266)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民主表决,会议选举赵东、吴立峰(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东先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东持有公司18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立峰先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立峰持有公司12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立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三楼总办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2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401,940,98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54%(注: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95,0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644,906,741股),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7,200,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89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740,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6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453,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401,940,980股(其中现场投票377,200,071股同意,网络投票24,740,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为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9,453,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399,898,374股(其中现场投票375,614,091股同意,网络投票24,284,2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5%;反对股数为843,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8,609,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8.2943%%;反对票843,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705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林丽彬、王莹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马兰英9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尚未解锁的股份合计209,000股;同意注销存放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未成功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合计9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章程修正案(2020年4月修订)》。

上述304,000股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5,001,741股减至644,697,741股,注册资本将由645,001,741元减至644,697,741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7月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30

3、联系人:唐琨

4、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5、传真号码:0755-831123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编号:2020-01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20年5月18、19、20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553,543.06元,因该值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5月18、19、20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553,543.06元,因该值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四、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20-01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4,553,543.06元,因该值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年报审计机构审计。若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定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受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度审计报告暂时无法按期出具。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报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