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2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张正展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正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正展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刘黎戮、高冠江、聂兴凯、李闯;
主任委员:张正展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郭继荣、高冠江、聂兴凯、李闯;
主任委员:李闯
(3)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孙山、郭继荣、赵浩洁、陈平、高冠江、李闯;
主任委员:张正展
(4)审计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赵浩洁、高冠江、聂兴凯、李闯。
主任委员:聂兴凯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2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正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一致选举张正展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张正展先生简历:
张正展先生:1974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不锈钢厂工会主席;酒钢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监察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人事企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副总经理,酒钢集团采购供应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2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股权拟转让事宜已经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黎戮先生、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中介机构,未来交易双方将基于评估报告结果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交易价格确定后,公司将就该公司转让事宜按照《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布局规划,公司未来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近端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经营盈利能力。为便于公司进一步聚焦钢铁,集中精力做精做强钢铁主业,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拟向酒钢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54,410.95万元
实际控制人: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79%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买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由于酒钢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正式对外公告,公司将在后续相关公告中补充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拟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保文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8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996号6010室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橡塑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针纺织品,润滑油,焦炭,燃料油,矿产品,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1.2019年,上海嘉利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6,664.22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30.31%,其中贸易收入为1,211,934.2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贸易收入的97.31%;实现净利润为1,239.75 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嘉利兴公司净资产为23,736.35 万元,总资产为24,467.09万元,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2.01%和0.62%(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经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上海嘉利兴公司根据业务属性对其贸易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0年第一季度,上海嘉利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68.67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3.86%,其中贸易收入为148.9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贸易收入的100%;实现净利润为419.17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上海嘉利兴公司净资产为24,155.52万元,总资产为25,735.13万元,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2.09%和0.68%(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本公告日,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进一步集中精力做精做强钢铁主业,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从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来看,上海嘉利兴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0.62%、2.01%,因此,该公司股权的转让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嘉利兴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2019年度上海嘉利兴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该公司股权的转让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转让该公司股权使将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加大近端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中介机构,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基于评估报告结果协商确定,后续按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后,公司将就该公司转让事宜按照《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黎戮先生、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向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事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聚焦钢铁主业,提升整体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转让上海嘉利兴公司100%的股权,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的实现,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钢铁主业,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根据公允原则确定,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2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由马鼎斌先生主持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鼎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马鼎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马鼎斌先生简历:
马鼎斌先生:1969年0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2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由张正展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候选董事2人、候选监事1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4、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及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矿产品、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铁矿采选、石灰石开采,石灰石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炼焦,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铁路、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物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和工程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项目除外)
11、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大会表决,增补张正展先生和孙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4.00、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经大会表决,增补马鼎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15、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2.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9、议案10为本次股东大会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刘洪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网络投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甲36号曙光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所登载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方式: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登记时间,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邮箱登记方式: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investor@sugon.com)在登记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登记文件彩色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书参会。
4、特别提醒:公司有权拒绝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北京市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现场会议会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并需按照北京市防疫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100193。
3、联系方式:电话:010-56308016 ;邮箱:investor@sugon.com。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0-025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0-03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倍加洁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倍加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倍加洁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倍加洁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倍加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倍加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追认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8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2、 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以上四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 议案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9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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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
咨询联系人:叶星月
咨询电话:0571-86589069
传真电话:0571-865891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用股份”)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计划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8.00元/股。
●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通用股份4,607,9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56,944,2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8.00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0年3月27日至本公告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通用股份4,607,9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其中红豆集团增持3,836,500股,平均增持价约为6.09元/股;周海江增持771,407股,平均增持价约为5.76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52,33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32%;本次增持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56,944,2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5%。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