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从文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262,519,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9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62,15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268%。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262,15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26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61,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304,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304,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304,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309,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309,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519,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55,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与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514,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3,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01,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48,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6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301,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5%。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从文、赵文凤、吴仲起、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4,2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1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2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751%。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48%。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301,2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8%;弃权7,9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52%;反对301,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5%;弃权7,9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18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6%;反对33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32%;反对332,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13.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从文、赵文凤及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0,41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06%;反对304,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7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52%;反对304,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14.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董监高(含离任)部分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高育慧、孙潜、鄢春梅、聂勇、袁志高、向盈及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225,12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3%;反对569,7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578%;反对569,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824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8%。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514,3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25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262,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5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