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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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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舒宏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曹陈、余定辉、俞铁成、周钧明、邹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枫、黄非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杜应流先生因公出差,经董事推举林欣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杜应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杜超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七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他议案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明、洪雅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目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70,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本次解除质押后,徐旭东先生直接持股剩余被质押股份3,400,000股。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两名法人股东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32,112,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徐旭东先生将其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部分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经与徐旭东先生确认,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未来基于个人需要拟进行股票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解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0-037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6,207,029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38.65%;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772,682,89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8.28%,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37.99%。其中: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4,758,35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38.09%,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772,682,89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9.73%,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37.99%。

2020年5月20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2020年5月19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的20,4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9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20,7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的股份主要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宝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00,33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5.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85%,对应融资余额127,6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22,64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41.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86%,对应融资余额162,600万元。东宝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股份减持等。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对大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大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大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五)大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宝集团注册时间:1992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5,900万元;注册地址:通化县东宝新村;主营业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要的资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大股东发行债券情况:不存在。

5、大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

6、东宝集团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宝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有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从目前财务状况上看,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营收水平不够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资金仍有占用,在研的产品还需研发投入,给偿还债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但从东宝集团的长远发展前景上看,现投入的项目,在研的产品,将逐步进入回收期,经营能力逐渐向好,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

东宝集团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授信额度为753,800万元。东宝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六)大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与大股东东宝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东宝集团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历年累计的项目投入、研发投入。若股价变动,会导致补充质押不足的风险,银行授信额度减少的风险以及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东宝集团将压缩投资规模,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减持股份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要降低质押风险,也能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其中杜甫董事、吴学民董事、张绍雄董事、陈怀谷独立董事、庞春云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毛嘉明董事、林材波董事、钟静萱董事、马国柱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其中廖明雄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徐芳仪监事、林蔚伦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君、王雨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0-02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矿国贸”)为保证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增加业务规模,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信息如下:

授信银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金额:2亿元人民币

申请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由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资金用途:用于贸易业务资金周转,支付信用证下货款及买断信用证

为确保授信事项办理顺利,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向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矿国贸”)

●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2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矿国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海矿国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海南矿业全资子公司)

住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一层4001

法定代表人:郭风芳

经营范围:钢铁、矿产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有色金属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黑色、有色及非金属矿石采选、投资;房产出租;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

海矿国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198万元,总负债2,118万元,资产负债率21%,主营业务收入17,839.5万元,净利润为74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海矿国贸已与上述金融机构就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为海矿国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0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一03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