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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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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0-012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同步审阅文件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佟成生先生均因个人原因先后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汇丽B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和2020-011)

鉴于彭诚信先生、佟成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增补两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王绍斌先生、赵海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其专业能力及职业素质符合独立性要求;本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海根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绍斌,男,1973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自2001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并任高级经理。自2013年起从事投行业务,历任金元证券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总经理、湘财证券投行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绪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海根,男,1963年8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85年起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89年作为特种人才引进至上海从事律师工作,于1992年4月赴日本东京留学并在成蹊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从事研究工作。历任上海市闵行律师事务所(现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弘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复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8日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8日

至2020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序号1-9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序号10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及今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6月16日和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在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2020年6月17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21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曼华 联系电话:021-58138712、58138717

传 真:021-58134499 邮政编码:201318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园泰豪科技301”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五路8-1号科姆龙科技园A栋1201”。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涉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泰豪科技园二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5月29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泰豪科技园二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6月1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泰豪科技园二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518110

电话:0755-29528181

联系人:吴检柯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持有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光农机”)股份4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持有公司股份3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3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肖冰持有公司股份2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作为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达晨一系”),合计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特别规定”),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及达晨创瑞已于2020年5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及达晨创瑞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以上不满48个月,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规定进行减持,在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及达晨创瑞合计减持星光农机股份总数变更为60天内二级市场竞价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1),达晨一系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于近日收到达晨一系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达晨一系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0.99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达晨一系未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达晨一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表格内持股比例合计5.01%系尾差造成。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为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有限合伙企业,肖冰为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5/2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0-01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江南”)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09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2%;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盐发”)持有公司3,40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4%;宜兴中科金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金源”)持有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990,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中科虞山”)持有公司1,73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4,2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14,226,7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452%。其中,中科江南拟减持6,097,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2%;中科盐发拟减持3,40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4%;中科金源拟减持2,990,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7%;中科虞山拟减持1,73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股东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股东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其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且使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2: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人或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或本机构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或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公司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十二个月。如本人或本机构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或本机构现金分红及税后工资(如有)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中科江南、中科盐发、中科金源、中科虞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于2020年2月2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机构版)》,认购其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2,000万元,产品期限为90天;于2020年2月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二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代码:CNB00519)》、《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二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代码:CNB00520)》,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7,000万元,产品期限为89天。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2020年5月20日,日星铸业赎回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1,046,298.08元;赎回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7,000万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1,608,339.73元。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1、日星铸业于2020年2月2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办理了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0年5月20日进行了到期赎回,赎回金额为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日星铸业于2020年2月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办理了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二个月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0年5月20日进行了到期赎回,赎回金额为1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2、经公司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上表“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