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5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郫都区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3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60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7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8%;反对票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553%;反对票1,2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4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8%;反对票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553%;反对票1,2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4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8%;反对票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553%;反对票1,2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4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8%;反对票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553%;反对票1,2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4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444,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187%;反对票1,3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8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2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6679%;反对票1,32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332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6、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7%;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491%;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50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7%;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491%;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50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7%;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491%;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50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8%;反对票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553%;反对票1,2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4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8%;反对票1,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553%;反对票1,2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44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3,5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947%;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05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3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0491%;反对票1,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5.950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0%。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0日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0-02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通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杨芳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股份数
361,959,8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1.898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数298,199,45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5177%;现场会议无中小股东出席。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3,760,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8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3,760,3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8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海霞女士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959,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6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831,9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9647%,反对1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3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32,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4%;反对1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做了2019年度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资管”) 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25,097,12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2020年2月20日至 2020年8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同时,由于A股开市交易时间由2020年1月31日延迟至2020年2月3日,故湖南资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2020年2月21日至 2020年8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了湖南资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资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0日,湖南资管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湖南资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湖南资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湖南资管向公司呈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投资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框架协议及相关正式协议的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本框架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5月20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醴陵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框架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醴陵市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出栏100万头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
3、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基础母猪的配怀舍和分娩舍;配套存栏公猪舍;配套保育和生产育肥一体化舍;
(2)建设配套行政办公、员工宿舍、食堂、消毒隔离用房等;配套的道路、水电、围墙等;
(3)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工设施;
(4)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饲料车间、中转料塔、仓库、消毒烘干房等。
4、推进措施:
(1)建立项目沟通机构和推进机制,双方安排相关人员就项目落地事宜洽谈,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2)乙方尽快启动投入,加快项目选址和土地流转工作。
(3)项目建设须符合该区域的养殖规划布局、环保、国土和林业等部门要求。
5、其他:
(1)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下一步谈判确定合作原则与范围,具体合作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事宜有利于加速推进生猪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公司生猪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利益;同时,本项目有利于助力当地生猪稳产保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二)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930,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9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587,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91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票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91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票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91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票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91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票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3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3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91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票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5,916,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票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3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3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简增律师、杨尚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0-02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建国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杨建忠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2年12月10日)时止。
另,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将涉及公司营业执照内容发生变更。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杨建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规定,拟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刘玉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现辞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现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田晖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2年12月10日)时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田晖女士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杨建国先生简历
杨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5年2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机械工程师,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1992年迄今一直在索具领域从事经营管理;历任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杨建国先生为曾荣获“河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北省杰出青年企业家”、“河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河北省优秀企业家”、“河北省有特殊贡献企业管理创新工作者”、“河北省优秀发明者”、“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个人奖”、“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等荣誉称号。杨建国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带领公司取得了众多技术突破与创新,并获得多项发明专利与保定市科技进步奖。
杨建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先生、杨会德女士、杨子先生系直系兄弟姐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总裁张虹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裁杨超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1%的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27.00%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建国先生不存在《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条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田晖女士简历
田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2年,大学本科学历,初级会计师,曾任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内审部部长。
田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杨会德、杨子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晖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0-02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刘玉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玉坤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一职并已完成必要的交接手续。辞职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玉坤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刘玉坤女士在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5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792,649,5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95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3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5%。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792,509,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88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13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97,1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97,1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97,1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97,1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0股,弃权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97,1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92,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9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2,500股,反对97,10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2,649,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6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刘阳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