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银证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 元。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缓支付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0 日(含)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601)、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938)、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 类:003316,B 类:003317)、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929,C类:003930)、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980,C类:003981)、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4807, C 类:004808)、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4913,C 类:004914)、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917,C类004918)、中银证券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954,C类:004955)、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956,C类:004957)、中银证券汇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309)、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321)、中银证券安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362,C类:005363)、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571,C类:005572)、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5611)、中银证券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023、C类:007024)。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应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届时的相关公告。

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部、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仅可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最低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1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3具体办理方式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10-66229088

传真:010-66578971

联系人:吕鸿见、陈淑萍

7.2代销机构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人代表: 宁敏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21-54509998

(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企业业务:400-088-8816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1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年5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上的《中银证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证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1-61195566或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用)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