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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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张益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虞建锋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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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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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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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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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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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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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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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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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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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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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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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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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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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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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莹、盛盼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9,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9,074,840 股变更为 198,964,940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21日起45天内
2、联系方式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
邮编:315336
电话:0574-58999899
传真:0574-58999800-1088
邮箱:info@ptianlong.com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