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2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未有变化,主要业务不涉及近期市场热点粮食题材。
● 截止2020年5月20日,公司动态市盈率107.51倍,同期农牧饲渔行业平均35.99倍,公司动态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值。且5月20日换手率已达到32.74%,最近交易的换手率高于前期水平。
● 根据公司公告披露,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09%,扣非后净利润为-9,420万元。
● 我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相关经营信息已经定期报告如实披露。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理性看待价值中枢,尊重市场客观规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及有关人员没有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