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参加诉讼通知书的公告

2020-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0一02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参加诉讼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 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5月20日收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2020)豫05民初5号,该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与张海峰、天津安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虓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20年01月06日立案。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民终926号民事裁定书意见,现通知你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张海峰,系北京联合威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王虓,系北京联合威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天津安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北京联合威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2.原告方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张海峰、王虓、天津安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人民币5,000万元(相关孳息、损失另行主张)。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公司根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作为第三人参加该案诉讼。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就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2020)豫05民初5号

2.原告方《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