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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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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20-016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4 号中国中期大厦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姜新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272,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4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72,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72,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72,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表决结果:

议案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201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1 《关于选举姜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2 《关于选举姜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3 《关于选举牟淑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1 《关于选举薛健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82%;反对1,226,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84%;反对1,226,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2 《关于选举田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82%;反对1,226,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84%;反对1,226,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3 《关于选举陈亦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82%;反对1,226,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84%;反对1,226,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1 《关于选举刘琳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2 《关于选举韩玲亚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0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3%;反对1,230,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杨兆全、程玉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20-017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一致选举田宏莉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田宏莉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之日起)。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宏莉,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田宏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与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