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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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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立即将监管函转达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并组织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就监管函涉及事项进行反省和总结。公司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治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自收到监管函并进行充分学习、整改后,公司密切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解除质押相关事宜,并对后续股权质押、解除质押相关事宜进行及时、充分的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7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2020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且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2021年6月30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况(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15.3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58.80万元,假设2020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相应财务数据持平、上升10%、下降10%进行测算;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3.96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不考虑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7、在预测各年末总股本和计算各年每股收益时,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股本247,412,250股为基础。假设除上述事项和本次可转债转股外,不考虑除权除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亦不考虑本次发行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2021 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导致转股数量增加,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业务资源。公司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持续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和升级的需求。

(一)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营销及技术人员队伍,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均多年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工作,对该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核心管理层保持开放性的管理思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核心团队,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已经成为公司研发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力量,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技术储备

依托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膜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锂电池隔膜工程中心,以及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的联合实验室,与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建立“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华南理工大学合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了较完整的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建立起目前国内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开发硬件平台及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致力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同时自主研发了一系列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和拥有多项技术储备,多个锂离子电池隔膜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863计划”、“深圳市重点工程项目”等。公司多项研发成果得到了市场、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认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优秀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国内市场,公司主要客户覆盖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天津力神、孚能科技等国内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中的多家企业;在国际市场,公司产品批量供应韩国LG化学、日本村田(原索尼电池业务部门)等国外著名厂商,并与国外大型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和启动产品认证工作,同时通过参加国际性行业展会、学术交流会及与国外先进企业开展咨询和互访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优秀的客户群体,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四、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大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二)保障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及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与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提升湿法隔膜、涂覆隔膜的产能,不断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以推动公司的效益提升。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和陈良对此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8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6月8日14:30时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6月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债券期限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5)票面利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价格的确定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2)赎回条款

(13)回售条款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9)担保事项

(20)募集资金存管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以上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议案2包含子议案,须逐项表决。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6月5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谢静纯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65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