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获配格林美(002340)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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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5月20日数据。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0-03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号)。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雪峰先生就有关事项出具的书面《承诺函》,现将《承诺函》内容公告如下:
“本人于2019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尚未收到调查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人的前述情形将会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发行条件构成障碍。
为消除上述调查对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和障碍,本人郑重向公司承诺:本人将全力配合上市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自愿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前,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以使得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对上市公司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拟发行对象正在履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处在初步筹划阶段,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仍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批准程序,相关事项及发行对象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5月19日、5月20日、5月21日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面值,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项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3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行政许可大厅”项下查询,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系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收文编号为20110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④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⑥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琳女士
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①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898,498,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91%。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794,196,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5.55%。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104,302,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3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代表50人,代表股份102,578,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0%。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848,361,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2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44,21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3.94%。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104,150,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35%。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41人,代表股份52,440,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9%。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50,13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1%。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9,985,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61%。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52,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50,13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1%。
④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1至议案6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10、1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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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彦忠、谢文婷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南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中14人因已离职或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职务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09,936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未达到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业绩条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45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312,962股。由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3,106,915,005股减至3,070,692,107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518067
(4)联系电话:0755-26860666
(5)传真号码:0755-26860685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达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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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54,090.0282万股。
1、上表中质权人请见以下标注:
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得集团所持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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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9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在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0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上述股东提请增加8项临时议案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0年5月8日发出《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部分参会董事、监事等人员以视讯方式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杨钦湖先生(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责)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8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9,843,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7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0,668,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4,00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7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33,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03%。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202,4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19%;反对212,082,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36%;弃权5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795,6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49%;反对90,65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84%;弃权55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202,4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19%;反对212,082,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36%;弃权5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795,6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49%;反对90,65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84%;弃权55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3、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430,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8%;反对2,86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6%;弃权54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0,595,6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29%;反对2,869,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9%;弃权544,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2%。
4、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5,809,9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1%;反对3,4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8%;弃权60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9,975,3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00%;反对3,42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8%;弃权608,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5、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7,240,8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70%;反对212,044,4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85%;弃权5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834,0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636%;反对90,616,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98%;弃权55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7%。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614,6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4%;反对2,8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5%;弃权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0,780,0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05%;反对2,830,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2%;弃权398,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3%。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7,826,3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0%;反对1,63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1%;弃权38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1,991,7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7%;反对1,635,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1%;弃权382,2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2%。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8,394,5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反对1,1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28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2,559,956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7%;反对1,164,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6%;弃权285,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当选。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01增补李化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4,359,6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8,525,02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4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9.02增补蔡继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6,910,0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075,45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48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9.03增补郭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805,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971,00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9.04增补翟春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524,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690,18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01增补黄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7,588,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1,753,68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5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02增补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844,6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010,06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10.03增补刘善荣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31,065,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5,230,45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0-3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2号)。因工作人员疏忽,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用途和原因表述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次质押股份为新增质押及解除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更正后:
本次质押股份为新增质押及解除质押,用于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更正前:
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以下二个方面:一是个人其他附属企业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如红豆杉种植及提取项目,压延铜箔、健康养老、休闲旅游项目等;二是为公司并购贷款无偿提供担保。
更正后:
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原因及融资用途主要为以下二个方面:一是个人其他附属企业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如红豆杉种植及提取项目,压延铜箔、健康养老、休闲旅游项目等;二是为公司贷款无偿提供担保。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2号)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0-3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潘呈恭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与三峡银行自2017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3日间产生的借款、商业汇票承兑合同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6,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江汽控股书面问询,江汽控股正在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相关工作,本次江汽控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涉及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目前尚未形成最终方案,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也不构成影响。
重大风险提示:
1、江汽控股正在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相关工作,目前处于初期商议筹划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因此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针对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江汽控股与交易对方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意向书或相关协议。
3、本次交易对方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4、针对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具体交易方式尚需进一步探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计评估等程序,因此交易价格尚不确定。
6、该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是否获得通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7、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政府审批程序,能否获得审批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鉴于本次交易的核心要素、决策流程及审批环节等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以及完成的时间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及控股股东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特作出以下说明: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要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江汽控股书面问询,江汽控股正在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相关工作,本次江汽控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涉及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目前尚未形成最终方案,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也不构成影响。
3、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价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连续两天涨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1-3月份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950,605.61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江汽控股正在筹划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相关工作,目前处于初期商议筹划阶段,尚未形成最终方案,因此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针对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江汽控股与交易对方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意向书或相关协议。
3、本次交易对方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4、针对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具体交易方式尚需进一步探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计评估等程序,因此交易价格尚不确定。
6、该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是否获得通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7、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政府审批程序,能否获得审批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鉴于本次交易的核心要素、决策流程及审批环节等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以及完成的时间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及控股股东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2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