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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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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50版)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将一并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四、转型前后的交易安排

(一)选择期

自《关于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开放日的选择期(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继续持有或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选择。在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放申购。选择期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于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通过即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内突破原基金合同对封闭期、开放期等的相关约定:

1、如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仍处于封闭期的,则封闭期提前结束,本基金进入选择期;如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处于开放期内,但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不满足选择期时长的,开放期将相应延长。

2、选择期期间,不适用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第三条中关于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触发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约定。

3、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内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4、本基金选择期内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上述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中银证券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按各自类别相应变更登记为“中银证券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中银证券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证券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证券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五、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表决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基金转型的议案。

(二)选择期内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选择期内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管理人在选择期内将尽可能保证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三:

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funds.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6月23日17时的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人(或本机构)重新进行有效的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立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2)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包括其持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其持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和内容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中银证券汇远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有关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一个年度对日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一个年度对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一个年度对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年度对日不存在或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