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69版)
三、合并报表范围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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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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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基本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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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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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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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份总额为195,000万股,每股面值0.25元,折合股本48,750万元。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ROE=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各年度审计报告。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具体构成及占资产总额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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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新建生产基地、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资产总额逐年稳步增长,各期末分别较上期末增长16.76%和35.07%。
从资产结构方面来看,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保持在45%-50%左右,而非流动资产则保持在50%-55%左右。整体来看,2018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提高,主要为随着公司对现有生产线改造和安福玻璃“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投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有所增加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8,479.19万元、68,301.90万元和61,300.04万元。2017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高,主要为公司越南、安徽等生产基地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为此向银行借款以备建设支出所致,随着工程建设的持续投入,后期货币资金有所下降。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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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各期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未予以终止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分别占各期末应收票据的88.71%、99.61%和96.43%。
公司货款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仅有少量的战略性客户,公司会综合评估客户与自身过往的交易情况,经营状况、行业知名度和回款能力等因素后,对这些规模大、信用好且交易金额较大的长期合作伙伴的部分回款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进行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比亚迪和无锡尚德,均为国内外知名新能源行业企业,规模极大,信用较好。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始终按约定承付商业承兑汇票,从未出现逾期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营收规模增长、以票据结算的货款逐年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除正常经营活动中收到以票据形式结算的货款外,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期末尚未到期的,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未予以终止确认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期末按性质划分的承兑汇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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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三年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在期后均已正常承兑,不存在无法承兑转回应收账款的情形。
3、应收账款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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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99.11%、99.57%和99.75%,占绝大多数,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
2018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到“531”新政的影响,光伏产业整体受到冲击,公司整体经营性应收的款项收回相较2016、2017年这种下游需求旺盛的年份相比有所放缓所致;另一方面,安福玻璃的“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一期项目(日熔化量1000吨)于2018年上半年正式投产,公司产能增长,2018年4季度光伏玻璃需求逐步回暖,导致公司2018年12月的营业收入环比、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019年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有所上升,较2018年末增长了34.81%,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80,680.40万元,同比增长了56.89%。随着安福玻璃的“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三期项目(日熔化量1000吨/期)、嘉福玻璃冷修技改项目(日熔化量600吨)逐步投产,公司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同时受益于光伏终端需求持续向好,双玻组件渗透率提高带来玻璃需求量提升,2019年光伏玻璃行业整体景气度较高,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导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增长。
从具体构成来看,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64%、63.70%和62.97%,公司应收账款较为集中,且各期末前五名公司主要为全球主流的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具有规模极大、信用状况良好等特点,从未曾出现坏账,回款风险较小。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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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终端客户为全球知名的光伏组件企业,交易方式以直接交易为主,另存在部分外销客户委托贸易商与公司进行交易的情形。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除东和电气外,其他均属于行业内知名光伏组件企业;东和电气作为光伏组件贸易商,其终端用户为日本昭和、壳牌石油等涉足新能源的知名企业。
(3)发行人2018年应收账款增长率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具备合理性
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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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玻璃,故选取该类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信义光能和亚玛顿作为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86,434.19万元,同比增长了58.91%,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380.27万元,同比增长了2.42%,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 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低
2016-2017年光伏玻璃行业整体景气度较高,应收账款回款比较及时。2017年4季度,天然气燃料成本上涨,用气紧张以及环保减排因素促使市场供应量阶段性减少,光伏玻璃供应紧张,存在部分客户提前支付货款(票据)以换取优先发货情形,导致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低。
2) 国内市场受到“531”新政的影响,整体回款速度放缓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光伏产业整体受到冲击,短期内对国内光伏电站装机量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并传导至公司的主要产品光伏玻璃,短期内市场需求预期下降,造成公司整体经营性应收的款项收回相较2016、2017年这种下游需求旺盛的年份相比有所放缓,导致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3) 公司新的生产线相继投产,2018年末销售收入较大
2018年上半年,安福玻璃的“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一期项目(日熔化量1000吨)正式投产,公司产能大幅提升,同时光伏行业逐渐消化并走出“531”新政的影响,光伏玻璃行业于2018年底开始明显回暖,导致公司2018年12月的营业收入较大:2018年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含税)47,265.88万元,较2017年12月增长了8,431.17万元。
4) 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从行业内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来看,因受到“531”新政的影响,行业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均有不同程度的延迟:2018年信义光能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19.48%,而其应收账款余额仅仅较2017年末下降了1.17%,亚玛顿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5.09%的情形下,期末应收账款反而较上期增长了50.89%。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4)发行人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具备合理性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增长率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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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亚玛顿2019年年报尚未披露。
1)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是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了33.93%,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80,680.40万元,同比增长了56.89%。随着安福玻璃的“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日熔化量1000吨)、嘉福玻璃冷修技改项目(日熔化量600吨)逐步投产,公司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同时受益于光伏终端需求持续向好,双玻组件渗透率提高带来玻璃需求量提升,2019年光伏玻璃行业整体景气度较高,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导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增长。
2) 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一致
信义光能2019年末应收账款较2018年末增长了23.29%,与公司应收账款变动趋势相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增幅高于信义光能,主要系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56.89%,高于信义光能的18.57%所致。
(5)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期限来扩大销售的情况,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1)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期限来扩大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主要客户的框架合同、销售订单关于信用期的约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① 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对比
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采购规模、历史回款信用状况等因素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最主要产品光伏玻璃的客户账期一般在60-90天之间,部分优质客户,公司经综合评估后授予其120天信用期。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合同,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并检查回款情况,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仅两家信用期略有变化,除此之外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实际回款执行情况与合同约定基本一致,不存在放宽信用期限来扩大销售的情形。
②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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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公司保持了较稳健的销售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018年有所上升,2019年略有回调。总体而言,公司周转天数与既定信用政策保持一致,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同步增长,不存在放松信用政策的情况。
2)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发行人商品销售确认收入的具体方式如下: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的会计准则,并于2018年起开始实施。发行人于2018年1月1日起采用以下收入会计政策:“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需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行提货。在客户验收确认前,产品仍由本公司控制。仅当客户收到产品并检测合格验收时,该产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本公司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并在此时点获得就所提供产品收取合同约定金额的权利,本公司于该时点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5年到2017年:“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虽然收入会计政策出现变更,但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总体原则在新收入准则下与原准则并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浮法玻璃等,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对于国内销售,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并由买方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出口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规定的贸易条款,将出口产品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船后,或由买方自行提货,或将产品交付至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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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对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合理,发行人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5)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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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表格,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为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7.35%、98.24%和98.90%,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的为主,账龄结构合理。
2)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17年至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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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款率=期后回款总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0%
由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2017年末-2019年末的应收账款回款率分别为97.96%、98.42%和78.82%,整体回款情况较好。
3)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对比
① 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发行人于2018年1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3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修订如下:
发行人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于2018年1月1日开始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发生变更,由于同行业中A股上市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香港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但信义光能和信义玻璃半年报中均未描述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修改后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因此下列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仅适用于2016年和2017年,具体情况如下:
A、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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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亚玛顿的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其应收款项余额的10%均高于2,000万元。
发行人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超过1,000万元,小于亚玛顿和南玻A,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对于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的判断更为审慎,选择了更低的金额标准。结合发行人的实际坏账损失情况以及坏账计提情况来看,发行人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是合理的。
B、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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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整体上符合行业惯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 发行人整体坏账计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实际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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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信义光能为港股上市公司,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单位为万港元,与发行人及其他公司不可比,故未计算其均值。
注2:亚玛顿和南玻A暂未公布2019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情况相比,实际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账龄结构合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发行人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整体上符合行业惯例,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7,175.23万元、6,547.48万元和9,318.3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4%、2.15%和2.09%,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主要为购买燃料和纯碱等原材料的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余额的波动主要是公司考虑到市场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为确保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付款节奏。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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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及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博信优选已代缴未代扣的所得税款300.00万元,形成原因主要为:博信优选原为公司股东,在公司发行H股前要求退股,2015年11月,公司根据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嘉兴市税务局代缴了该笔税款,但博信优选未向公司返还相应税费,公司对该笔款项300.0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在2019年全额核销。
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应收关联方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200.00万元,系租赁房屋押金。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支付政府部门、园区管委会的保证金等,风险相对较小。
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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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759.32万元、37,712.32万元和48,361.96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9.10%、12.38%和10.8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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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10,953.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一期于2018年4月转固,“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于2018年6月点火,2018年12月转固,公司产能大幅提升,导致期末原材料备货、在产品以及产成品库存增幅较大。
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10,649.64万元,主要原因系:(1)公司2019年安福玻璃第三座日熔化量1,000吨的窑炉(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三期)、“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和“嘉福玻璃熔窑及相关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陆续释放产能,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导致期末原材料备货有所增长所致。
由于公司的产品基本为根据客户需求而生产,仅有少量常用型库存商品备库,较少出现滞销的情况,存货的跌价风险总体较低。当存货结存超过6个月,公司会对其进行调查和质检,综合评估其性能和质量并考虑对存在影响销售的产品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512.65万元、429.52万元和369.69万元。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的增值税,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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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2018年末以及2019年末公司待抵扣增值税金额较大,主要为安徽生产基地投建过程中相应的机器设备产生了大量进项税,尚未产生足够的销项税额用于冲减所致。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其他主要系预缴所得税、预付租金等预缴的费用和税金。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持有的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56%股权,账面成本人民币400.00万元。该投资公司主要业务为嘉兴市秀洲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牵头实施秀洲商会大厦(写字楼)的开发建设。2018年,发行人决定将上述写字楼用于自身办公使用,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于2018年将不再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将上述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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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固定资产
2018年末,由于安徽生产基地“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第一、二期项目投产转固,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大幅提高;2019年末,“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和“嘉福玻璃熔窑及相关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转固,“安徽福莱特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三期项目大部分完工转固,导致公司期末固定资产有所增长,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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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大类固定资产净值合计分别占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99.16%、99.22%和99.28%。
报告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折旧额、账面价值和成新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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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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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准则规定,2018年起工程物资不再单独作为报表数进行列报,报告期内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在对外报表中合并披露。
2018年,公司“安徽福莱特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第一、二期项目完工转固,但是“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和“嘉福玻璃熔窑及相关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导致2018年末在建工程余额教2017年末有所增长;2019年,公司新增“嘉福一期冷修项目”、“浮法二线冷修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但是“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和“嘉福玻璃熔窑及相关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转固,“安徽福莱特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三期项目大部分完工转固,导致2019年期末余额较2018年略有下降。
11、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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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污权指为获得排放废气及废水的权利而向政府机构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款项。相关排污权成本按照公司取得的排放量计算。有关排污权以直线法于其可使用年限内摊销;
注2:矿产开采权指公司开采位于中国安徽省凤阳县的一处石英矿的权利。采矿权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以产量法摊销。该矿由安福材料运营。当地政府授予安福材料的采矿权许可证由2012年至2022年,为期十年。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矿产开采权。两者合计占无形资产净值的比例分别为97.64%、98.18%和96.84%。其中矿产开采权指的是公司子公司安福材料所拥有的安徽省凤阳县的一处石英矿的开采权利,权利期限为2012年到2022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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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款。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工程款金额较高,主要为随着公司安徽、越南等生产基地的投建,公司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加所引起。
(二)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具体构成及占负债总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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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对生产线的改造和安徽、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投资,向银行增加借款以及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比例分别为72.23%、68.10%和91.28%,流动负债占比变动主要受公司资本性投入导致的长期借款变动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7,951.97万元、45,039.91万元和131,627.75万元,公司短期借款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安徽福莱特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嘉福玻璃熔窑及相关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等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相应提高了短期借款规模,以储备资金,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采购货物形成的经营性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32,769.32万元、21,983.20万元和33,856.29万元,公司应付票据均为正常采购行为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9年末公司应付票据约较2018年末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产能提升,产销规模不断增长,相应经营性应付的款项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直接开立的的银行承兑汇票有所增长。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货物形成的经营性负债以及长期资产购置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04,830.36万元、121,654.12万元和185,470.56万元(应付账款余额包含了以应收票据背书形式支付,但期末尚未到期的货款)。公司应付账款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安徽、越南生产基地工程开始投建,按进度应支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另外,随着公司“安徽福莱特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嘉福玻璃熔窑及相关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等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产销规模扩大,相应经营性的应付款项亦有所增长。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新修订准则的相应规定,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时,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应计入“合同负债”核算。
故2017年发行人将上述类型的款项按原准则规定计入“预收款项”,2018年末至2019年末,则列报为“合同负债”。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别为599.41万元、1,404.24及2,499.3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30%、0.62%及0.56%,占比较小,主要为向中小型客户采取预收模式收取的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347.99万元、2,622.60万元和3,175.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持续上升。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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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报告期各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波动主要与公司的预缴金额变化有关;
(2)应交增值税则随公司期末当月的采购、销售情况有所波动,2018年末,公司为购买设备及原材料备库,采购额增长,相应进项增值税增加,导致2018年末的应交增值税金额有所下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2019年末应交增值税有所上升;
(3)个人所得税报告期内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分配股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期末尚未代缴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影响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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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逐年上升,主要受运保费及工程施工方等缴纳的工程保证金变动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18年末以及2019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逐年升高,主要是因为前期因实施投建借入的长期借款逐渐到期所致。
9、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8,750.47万元、98,943.94万元和28,190.24万元。2019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降低,主要系长期借款逐渐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6,354.97万元、5,857.66万元和4,540.86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但尚未达到损益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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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公司报告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现有所下降的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负债的增长速度较快所致。流动负债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扩大营业规模,增加了短期借款以补充营运资金,另一方面是由于安徽、越南生产基地等项目工程逐步投建,产生的应付工程款导致期末应付账款大幅增长,此外,前期因实施投建借入的长期借款逐渐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也使得流动负债有所增加。
2、资产负债率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42%、47.24%及51.95%。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长,主要是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入资金进行安徽、越南等地的生产基地建设,以及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金额有所增加所致。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足够支付到期贷款利息。2017年之后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为建设安徽及越南生产基地,借入大量长期借款产生了较高的利息支出所致。但总体来看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欠付银行本息的情形,整体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低。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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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6、4.62及4.98,2018年及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2018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到“531”新政的影响,光伏产业整体受到冲击,公司整体经营性应收的款项收回相较2016、2017年这种下游需求旺盛的年份相比有所放缓所致;另一方面,安福玻璃的“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一期项目(日熔化量1000吨)于2018年上半年正式投产,公司产能增长,2018年4季度光伏玻璃需求逐步回暖,导致公司2018年12月的营业收入环比、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019年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有所上升,较2018年末增长了34.83%,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80,680.40万元,同比增长了56.89%。随着安福玻璃的“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三期项目(日熔化量1000吨/期)、嘉福玻璃冷修技改项目(日熔化量600吨)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受益于光伏终端需求持续向好,双玻组件渗透率提高带来玻璃需求量提升,2019年光伏玻璃行业整体景气度较高,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导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增长。
总体看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主要客户信用期较为匹配,公司应收账款控制情况整体较为良好。
2、存货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基本稳定。2018年度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是“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于2018年6月点火,2018年12月转固,公司产能提升,相应期末原材料备库金额及产成品金额提升所致。
二、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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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稳定。从结构上看,公司主营业务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均在99%左右,主营业务突出。
2、业务的地区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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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逐年稳步增长,主要原因为光伏玻璃内销收入增长所导致。随着全球光伏组件产能逐年向中国转移,中国已成为光伏行业最大的制造国,国内太阳能组件制造商逐年增加对光伏玻璃的采购,公司内销订单增加所致。
3、公司外销收入按具体产品和地区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境外销售的主要为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和工程玻璃三大类产品,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按照地区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产品主要系光伏玻璃和家居玻璃,主要销售至亚洲地区,具体包括韩国、日本、新加坡、越南、台湾等。
4、主营业务的收入分部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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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营业务中,公司核心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光伏玻璃的收入贡献均在68%以上;浮法玻璃及通过浮法玻璃深加工而形成的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20%-30%左右,也对公司的整体业务收入产生了较大的贡献。采矿产品收入相对较小,主要为公司在安徽凤阳县拥有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所开采的矿石销售。
(二)公司2017、2018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公司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及营业毛利的下降是导致公司2016-2018年营业收入逐年小幅增长,净利润却逐年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逐年小幅增长、净利润逐年下滑,主要系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受行业波动、产业政策影响,产品单价连续下滑,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及营业毛利逐年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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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2017、2018年营业收入逐年小幅上涨,净利润却逐年下降主要是受公司毛利率连续下滑的影响,公司营业毛利逐年下降所致。另外,2017年公司期间费用率较2016年有所增长,亦是导致2017年公司净利润较2016年下降的部分原因。
(1)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下降是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业务为光伏玻璃制造和销售,该项业务收入、毛利、毛利率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内光伏玻璃业务的收入占比均在70%左右,相应毛利占比在70-80%左右,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是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化的最主要因素。2016-2018年,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从42.48%下降到27.68%,从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从37.92%下降到27.12%。
(2)光伏玻璃业务营业毛利下降是导致公司营业毛利下降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主要产品的营业毛利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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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毛利贡献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玻璃毛利占公司整体营业毛利的70%-80%,是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其中2017和2018年,公司整体营业毛利分别较上期下降了26,166.16万元和3,245.84万元,而光伏玻璃营业毛利在2017和2018年分别较上期下降了28,126.26万元和5,057.16万元,充分说明了,公司2017-2018年公司营业毛利的下降主要系光伏玻璃业务营业毛利下降所致。
(3)期间费用2017年度、2018年度相对稳定,较2016年略有增长
2016-2018年,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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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2017年、2018年公司期间费用金额相近,较2016年增长主要系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所致。
1)销售费用
2017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6年有所增长,主要系运输费由8,111.51万元上升至11,610.69万元所致。公司运输费增加主要原因是:①由于新增客户Sunpower Corporation,该公司的交易方式以DDP为主,即卖方目的地交货,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公司承担运输、运保、清关等费用,导致运输费用增加。2016年和2017年,与Sunpower Corporation交易产生的运输费用分别为629.03万元和2,530.03万元。② 2017年起公司国内主要送货地区海宁、合肥、上饶、温州等地区运费单价均有所上升,导致运输费用增长。
2)财务费用
2017年公司财务费用增长金额较大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益大幅变动引起的。2017年度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大幅升值,而公司出口主要以美元收汇为主,导致公司当年度汇兑损失增加。
综上所述,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稳定略增、期间费用率略有波动,而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系其净利润逐年下滑的主要原因。从业务分类来看,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及营业毛利的下降是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及营业毛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导致发行人2017、2018年营业收入逐年小幅增长,但净利润逐年下滑的主要原因。
2、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年有所增长,但净利润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149.70万元,较2016年的296,752.08万元增长了0.81%,公司实现营业毛利86,349.89万元,较2016年的112,516.05下降23.26%,公司实现净利润42,652.68万元,较2016年的60,327.85万元下降了29.30%,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波动的影响光伏玻璃单价下降,而燃料动力价格上涨以及直接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导致光伏玻璃单位成本上升,光伏玻璃毛利率的下降导致营业毛利大幅下降所致,另外,2017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16年有所增长,亦是导致2017年公司净利润较2016年下降的部分原因。
2016-2017年,因光伏玻璃单位售价、单位毛利和销量变动对光伏玻璃营业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2016-2017年,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的下降,是导致光伏玻璃营业毛利及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因素,而公司销量略有增长,抵消了部分因毛利率下降所导致的营业毛利的下降。
(1)2016-2017年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的下降主要系产品销售单价、主要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的波动等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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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价因素
2017年光伏玻璃单价下降较快,主要原因为2016年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超预期释放导致2017年的需求回落,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产线于2016年4季度和2017年1季度陆续投产释放产能,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光伏玻璃单价的下降。
2016年-2017年光伏玻璃市场价格走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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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较2016年,单价变动对公司光伏玻璃的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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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受到光伏玻璃单价的变化影响,导致2017年光伏玻璃毛利率下降7.74百分点。
2)直接材料因素
光伏玻璃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为纯碱、石英砂,原材料成本的变动是导致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水平波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是纯碱和石英砂,2016-2017年,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2016年-2017年期间,纯碱的市场价格大幅上升,下图为华东地区重碱的市场价格:
■
2017年较2016年,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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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与上期一致时,测算的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直接材料成本+上期光伏玻璃直接材料成本
从上表可见,2017年度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导致光伏玻璃毛利率下降约1.75个百分点。
3)燃料动力因素
光伏玻璃燃料主要构成为石油类燃料。2017年,国内燃料油价格快速上涨,以华东区域价格为例,多种燃料油价格均较2016年低点上涨了50%以上,受此影响,公司石油类燃料2017年的采购均价较2016年增长54.87%。
2017年较2016年,燃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表:
■
注:单位燃料成本与上期一致时,测算的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燃料成本+上期光伏玻璃燃料成本
从上表可见,2017年度燃料成本的上升导致光伏玻璃毛利率下降约2.97个百分点。
综上,2017年发行人光伏玻璃毛利率变动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
(2)销量变动分析
2017年公司实现光伏玻璃销量7,762.54万平方米,较2016年的7,297.44万平方米增长了6.37%,抵消了部分因毛利率下降所导致的营业毛利的下降。2017年4季度,由于天然气燃料成本上涨,市场预计光伏玻璃价格随之上涨。基于对光伏玻璃价格上涨的预期,客户要货速度加快,加强备货,是导致当期销量略有增长的主要原因。
■
综上所述,2017年公司的净利润大幅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光伏玻璃毛利率的下降,主要影响因素为光伏玻璃单价下降、燃料动力价格上涨以及直接材料处于高位:其中光伏玻璃单价下降主要是由于2016年我国光伏组件市场因“抢装潮”导致需求的超预期释放,而2017年的需求有所回落,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产线于2016年4季度和2017年1季度陆续投产释放产能,光伏玻璃的供求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因素,2017年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格水平较2016年的相对低点有所提高。另外,受运输费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的影响,2017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16年有所增长,亦是导致2017年公司净利润较2016年下降的部分原因。
3、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略有上升,但是净利润却小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380.27万元,较2017年的299,149.70万元增长了2.42%,略有增长,而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731.47万元,较2017年的42,652.68万元下降了4.50%,呈小幅下降。2018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17年基本持平,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受到“531新政”的影响,光伏玻璃市场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光伏玻璃产品毛利率及营业毛利随之下降所致。
2017-2018年,因光伏玻璃单位售价、单位毛利和销量变动对光伏玻璃营业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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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2018年公司产品单价下降是导致公司营业毛利下降的主要因素,而2018年公司产品单位成本的下降和销量的上升抵消了部分销售单价快速下降所导致的营业毛利的下降。
(1)2017-2018年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的变动主要系产品销售单价、主要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的波动以及单位产品燃料耗用量变化等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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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价因素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531新政”),该政策规定2018年暂不安排需要补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并限定了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导致2018年光伏玻璃市场价格快速下降所致。
2017年-2018年光伏玻璃市场价格走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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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较2017年,单价变动对公司光伏玻璃的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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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受到光伏玻璃单价的变化影响,导致2018年光伏玻璃毛利率下降10.77个百分点。
2)直接材料因素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是纯碱和石英砂,2017-2018年,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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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司纯碱的采购价格较2017年下降53.06元/吨,而石英砂采购价格较2017年仅略有上升,综合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中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从2017年的7.51元/平方米下降到2018年的7.11元/平方米,对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产生正面影响,2018年较2017年,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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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与上期一致时,测算的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直接材料成本+上期光伏玻璃直接材料成本
从上表可见,2018年度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导致光伏玻璃毛利率上升约1.81个百分点。
3)燃料动力因素
光伏玻璃燃料主要构成为石油类燃料。2018年,虽然国内燃料油价格持续上涨,但是公司A股首发募投项目“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一二期工程于当年度逐步达产,该项目配备目前全世界最为先进的光伏玻璃生产线之一,单个窑炉日熔化量高达1,000吨,而公司原有单个窑炉日熔化量仅为300-600吨,该项目具有生产效率高、成品率高和单位能耗低的“两高一低”特点,相比原有窑炉单位能耗降低约15%-20%,使得公司能耗成本大幅降低,抵消了部分因单价快速下滑导致的毛利率的下降。
2018年较2017年,燃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光伏玻璃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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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燃料成本与上期一致时,测算的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销售成本-本期光伏玻璃燃料成本+上期光伏玻璃燃料成本
从上表可见,2018年度因燃料成本的下降导致光伏玻璃毛利率上升约5.39个百分点。
综上,2018年发行人光伏玻璃毛利率变动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下转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