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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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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05%、63.68%、67.78%及70.18%,总体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93、2.02及1.99,速动比率分别0.65、0.74、0.70及0.69,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6、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立足“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与投资运营商”的战略定位,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耕创新地产、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并以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为抓手实现产业链延伸布局,促进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盈利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

创新地产涉及住宅开发和产业地产运营。其中,住宅开发扎根苏州、适度异地布局,通过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模式,与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互补,提升项目操盘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旗下地产集团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苏州房地产开发综合竞争力20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节能环保领域,公司的污水处理以及自来水业务覆盖苏州高新区全部223平方公里陆地行政区域,并以此为依托整合区内污泥处置、危废固废、环境检测、分布式发电、能源管理等相关产业链资源,积极组建环保集团;同时引入区外成熟的技术资源填补区内空白,促进环保产业集聚。

战略新兴产业涉足力学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制造和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由控股子公司东菱振动开展具体业务,涵盖高端装备研制、测试试验服务、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可提供标准化与个性化定制的设备制造与测试服务。

非银金融与产业投资是公司在转型战略驱动下储备优质投资标的、获取投资收益、优化营收结构的重要板块。公司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基于战略转型的产业投资,以明善基金、太浩基金为投资主体,面向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等业务领域实施产业布局;服务于产业招商的项目投资,由枫桥投资出资,投向生命健康领域优质招商对象;财务性投资,包括江苏银行、中新集团、金埔园林等IPO企业的直接投资,杭州银行等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通过创投集团、融联基金间接参股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以“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与投资运营商”为战略定位的转型升级,坚持产业为本、项目为王,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为纽带,储备转型标的、兼顾长期投资收益,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内在价值,推动市值稳步提升。

综上所述,未来公司业务运营状况将继续维持在良好状态,盈利能力具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中长期看,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前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3月31日,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列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6月9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④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⑤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20楼

邮编:215163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2-67379025,67379072

传真:0512-67379060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