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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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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0-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0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 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结果为: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最终重整裁定结果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为准。

●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本次表决结果中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

●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该重整计划草案的,如果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亿阳集团或者其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 亿阳集团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近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发布《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以下简称“变更重整草案”)表决结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根据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的申请,于2019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亿阳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管理人”)。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哈尔滨中院定于2020年2月26日组织对亿阳集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

2020年2月29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上述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变更重整草案投票表决情况

原重整投资人上海华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投资义务,经亿阳集团债权人会议决议,2020年5月20日对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进行表决。

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表决结果为: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2、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3、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因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亿阳集团已向哈尔滨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哈尔滨中院批准该变更重整草案并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定结果。

三、变更重整草案重要内容提示

1、新重整投资人向亿阳集团投资10亿元(其中3亿元现金,7亿元资产),另外向亿阳集团提供为期三年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支持重整后企业发展,2亿元现金的借款,仅用于亿阳集团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利率按照LPR执行。

2、新重整投资人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亿阳集团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获得法院批准新重整计划三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人民币9000万元现金;在法院裁定送达后60日内亿阳信通未被暂停上市的前提下,再次向亿阳集团支付人民币1.6亿元现金。

3、2020年6月30日前,新重整投资人启动7亿元资产用于解决亿阳信通资金被占用等问题。

4、债务人或管理人收到3亿元之日起7日内,债务人开始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保证新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成为重整后亿阳集团实际控制人,持有亿阳集团51%股权的股东。

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已经收到5000万元(保证金),新重整投资人另有9000万元已经存至亿阳集团债权人主席单位阜新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投资款。

公司仅对已获知的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草案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披露,最终重整裁定结果以哈尔滨中院的裁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0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5月26日

●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5月30日

一、年报延期披露的具体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会计师审计报告的电子版,除涉嫌为控股股东担保相关的预计负债计提数据尚未确定外,年报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公司正在等待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变更后重整计划的裁定结果,预期2020年5月30日前能够取得法院的裁定结果。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如果2020年5月30日还未取得法院的裁定结果,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如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对于年度报告延迟披露,公司董事会对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二、其他风险提示

1、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方案已完成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2)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3)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5,000万已付至亿阳集团管理人账户,且重整投资人另有9,000万元已经存至亿阳集团债权人主席单位阜新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投资款。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2、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的预计负债转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在2020年3月3日业绩更正公告中对预计负债20.32亿元转回,判断的依据是亿阳集团重整方案最终能够执行完毕,主要包括方案中的重整投资资金到位以及方案中具体的:(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并最终取得法院的重整执行完毕的裁定,免除公司的担保责任。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公司判断亿阳集团不能将重整方案最终执行完毕并取得法院裁定,公司将不能全部转回20.32亿元预计负债。

鉴于亿阳集团重整尚未执行完毕,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预计负债的转回是基于公司目前与亿阳集团及其管理人进行沟通,了解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最新安排情况,重整资金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到账的可能性,以及对重整方案执行的影响,从而对亿阳集团重整成功可能性所进行的综合判断。通过亿阳集团《关于亿阳集团重整概率的分析判断》,以及总裁办公会的讨论结果,财务测算部运用风险控制模型计算出或有负债预计转回数额为18.09亿元。

公司将审慎评估亿阳集团重整事项对公司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严格以重整进展的事实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亿阳集团重整事项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确保主要经营业绩和年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由于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尚未取得法院裁定结果、其重整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导致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中的预计负债转回数据,与后续将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进而导致净利润与净资产等重要数据也会产生重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净资产可能继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风险。

4、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鉴于预计负债转回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公司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年报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6、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出现较大亏损。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7、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