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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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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2020-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年4月24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航天长峰关于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议案》;2020年4月29日,公司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航天精一(广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详见2020-029号公告)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5883号),航天精一(广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精一)2019年度未足额完成盈利承诺金额,触发股份补偿承诺事项,公司拟以一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公司向航天精一原股东张宏利等7人发行的部分航天长峰股份。

根据公司与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签署的《公司与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关于广东精一规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航天精一(广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业绩承诺期间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合计1,054,454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439,591,087股的0.2399%,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9,591,087股变更为438,536,63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39,591,087元人民币变更为438,536,633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854

2、申报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7月9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00;14:00-17:00。

3、联系人:孙钦涛 林淮平

4、电话:(010)88525777 01068385288-8320

5、传真:(010)88219811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