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前期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违规担保的情形。
2、因相关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违规担保数额较大,如控股股东在2020年5月30日前不能将占用公司资金归还上市公司并解除存单质押担保,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公司经自查发现,在2019年度期间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违规担保的情形,现将该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在2019年度审计期间,经自查发现,并与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核实确认,在2019年度期间,发生金花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止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万元未归还。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43号,要求公司应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期限,督促资金占用方在1个月内将资金归还上市公司并解决存单质押,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5月6日披露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二、控股股东还款措施及进展
针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金花投资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以变现的资金全额归还占用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
目前金花投资正在和股权受让意向方积极协商,通过转让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的方式,以变现的资金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因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设置质押,同时被质押权人冻结、拍卖,上述股份转让程序相对复杂,截至目前,尚未签署有关股份转让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占用资金,存单质押尚未解除,可能存在2020年5月30日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不能解决的风险。
三、风险提示
因相关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违规担保数额较大,如控股股东在2020年5月30日前不能将占用公司资金归还上市公司并解除存单质押担保,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金花投资按期归还占用资金、解除存单质押,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