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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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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20亿元中的50%,即人民币10亿元提供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2004年9月28日公司与公司之合营公司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了《保证协议》,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偿还借款13.02亿元,借款余额为6.98亿元,本公司的担保金额相应为3.49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4,900.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937,585.38万元,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45.6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1日

至2020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971,428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5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48号文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万股,并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6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0,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东为胥爱民先生,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4,97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6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267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3月注销。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600万股,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一致。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胥爱民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承诺期内,胥爱民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一)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是

江苏华脉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胥爱民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2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脉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华脉置业签订《借款协议》,华脉新材料向华脉置业提供不超过4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华脉置业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21日向华脉新材料偿还上述借款和利息。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基本得到履行。公司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但存在该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该等资金已经归还并偿付了相关利息。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4,971,42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股东减持行为等相关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5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516108X0

2、名称: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杨位钢

5、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润发路11号

6、注册资本:136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2月16日至******

9、经营范围: 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数字光纤分布系统(MDAS) 及工程设备、工程配件、通信产品及其配套、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微波通信设备及器件、通信电池、通信电缆、电力电缆、光纤光缆及其配套设备、柴(汽)油发电机组、柴油机、发电机及零配件、高中低压设备、输变配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基站铁塔成套设备建设、维护;通信设备租赁;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和销售;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城市信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视音频信号处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组装;多媒体系统研发、生产及安装工程(特种设备除外);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智能家居、机电安装、通信工程及防雷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研发服务;自有物业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器辅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工器材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上接98版)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4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需资格和条件,公司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三)发行方式

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

不超过3年(含3年)。

(五)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公司债券发行具体的发行方案、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时机、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上市交易、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公司债券申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公司债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四)办理与公司债券申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4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产品简称“17中拓MTN001”)即将于2020年12月19日行权。为平稳置换到期永续中票并增加权益资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永续债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等)。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永续债产品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备案)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三)信用评级:主体评级AA

(四)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五)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备案)产品期限不超过“5+N”年,根据市场环境择优选择。

(六)担保措施: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是否由第三方担保。

(七)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永续债产品的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永续债产品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永续债产品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债产品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债产品具体的发行方案、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时机、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产品申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产品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与永续债产品申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永续债产品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永续债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永续债产品没有明确的到期期限。经与公司主审会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本次永续债产品将在会计处理上符合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条件,故公司拟将其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永续债产品发行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四、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注册(备案)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永续债产品的发行情况。

五、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4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快速发展而持续扩大的融资需求,维持公司融资渠道及公司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总额累计不超过20亿元。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

注册发行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发行面值壹佰元。

(二)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三)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

(四)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将严格遵循《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之相关规定进行。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七)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具体的发行方案、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时机、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及到期兑付情况。

四、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4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年个人考核结果未达良好以上、离职或不符合公司认定的激励对象资格的7名激励对象合计涉及的221,664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动。公司拟相应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4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5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5、6、7、8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