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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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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涛路19号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高新和、董事郭晓梅、董事沈艺峰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海宇、监事李博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铭峰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 2.0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 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7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2.09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2.10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5《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的决议均获得通过;

2、议案2、3、4、5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胡仁昌先生、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新昌县众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议案1、2、3、4、5、6、7、8、9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鸣、费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