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0-2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临2020-25号公告。)
二、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临2020-26号公告。)
备查文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0一2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加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调整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1家。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曾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担保计划为423,433.61万元。
因部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所变化,公司拟调整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具体为: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企业提供担保
■
调整后,加上公司存续中的贷款担保余额,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担保计划为453,433.61万元。
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调整事项,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批准对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1196号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杨方
经营范围:风电新能源的投资、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股权结构: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计划内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担保均履行了反担保或共同担保流程,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们认为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2,004.74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124,17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39%;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49,76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0%;对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额为8,060.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0-26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六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11日、4月30日、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09:00一16:00;
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唯一软件”(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均可到达)。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七、 会议咨询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电话:(021)63372010,63372011 传真:(021)63372870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5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0年5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6月1日起可以查询。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5月2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5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0年5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6月1日起可以查询。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5月2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普华永道中天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47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莉坤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9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2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关山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4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事务所外兼职。
2. 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莉坤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朱伟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关山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酬不超过356万元及部分子公司(销售、佰草、电子商务)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不超过40万元,合计396万元人民币,以上价格包括上海市内车费和代垫费用,不包括税费及会计师前往各地子公司现场审计的差旅费。对于验资报告公司如有需要,普华永道每次收费不超过4万元。另外,公司海外子公司Mayborn集团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9.8万英镑,代垫费用和税费按所在国当地惯例另行协商。如有其他新增审计范围其审计报酬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审计收费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及规模,并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6日 13点1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上海兴国丽笙宾馆主楼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2月20日、4月23日、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0-001、002、004、011、014、023、025)。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上海太富祥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三)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商务中心5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玮欣
联系电话:021一35907666
传真:021一65129748
邮编:200438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86号,现将函件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和业绩情况
1、关于盈利能力。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5亿元,同比增长2.6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0.6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0.76亿元。公司连续八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依靠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盈亏交替,且近年来频繁进行资产处置。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各业务板块行业环境和业务特点,分析拖累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业务发展障碍和风险;(2)结合近三年所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交易对手方、处置损益等方面,补充披露公司连续处置相关资产的主要考虑,以及前期取得相关资产是否审慎,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资产处置调节利润的情况;(3)结合盈利模式、主营业务现状、和主要客户变化等,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关于分季度数据。年报显示,公司一至四季度实现收入分别为2.07亿元、3.36亿元、4.97亿元、6.0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08万元、-2306万元、-182万元、-13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8万元、-6607万元、-678万元、3415万元。公司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季节性波动较大,经营性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此外,临时公告显示,部分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产品降价,减少2019年收益23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入、扣非后净利润季节性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与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前述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降价,全面核实各季度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并提示相关风险。
二、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关于标的公司。2017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杨龙勇、耀宝投资购买了维科电池71.40%的股权、维科能源60%股权、维科新能源10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6.50亿元、1.59亿元、0.96亿元,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配套募集资金5亿元。交易对方承诺2017-2019年维科电池、维科能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和9000万元;1,430万元,2,002万元和2,574万元。维科电池实际完成率分别24.04%、29.30%、82.16%;维科能源实际完成率分别为20.74%、29.32%、80.73%。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标的资产近三年财务报表,并说明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及原因;(2)上述标的资产前五大销售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或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产品、销售或采购金额、是否为关联交易等;(3)结合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变化、市场地位与份额、产能利用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上述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率较低的原因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4、关于募投项目。2017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5亿元,相关募投项目多次变更或延期。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合计2.23亿元;其中,1.57亿元用于永久性补流,募投项目投资不足7000万元,项目进展较为缓慢。此外,公司未披露项目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等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如否,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募投项目投向、形成的资产以及相应的效益,说明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3)近期,公司拟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7亿元用于“年产6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请结合市场发展空间、技术门槛、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格局、产品竞争力、以往项目的经济效益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此次拟继续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扩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三、关于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
5、关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3.71亿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增长117%,增速较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达1.83亿元。同时,公司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加100%,达到3.7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销售收入、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公司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2)列示公司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前五大对象及其关联关系、对应的金额、账龄、交易背景、对应的销售或采购货物内容;(3)公司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应收对象,是否附追索权,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以及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后资金的实际用途。
6、关于存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26亿元,主要包括库存商品1.21亿元、原材料0.57亿元、发出商品0.54亿元、在产品0.52亿元等。公司对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分别计提跌价准备708.69万元和89.17万元。请公司结合存货中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的构成情况、价格变动趋势、存货期限和客户期后退货或因质量问题产品降价的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7、关于固定资产。近年来,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76亿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3.48亿元、房屋及建筑物1.85亿元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分别列示各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分布区域和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设计产能、实际产能、投资总额、建设周期、完工时间、产生的收入、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原值和净值等;(2)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及公司的产品产能设计和利用情况,分析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固定资产与产生收入的匹配情况,明确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产出情况是否与行业其他公司一致,如存在差异,请解释原因;(3)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应减值未减值的情况。
8、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一发表意见,请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3、4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1日之前,回复本问询函并予以披露,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