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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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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 有效引导能源转型

202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刘汉元

⊙记者 李少鹏 ○编辑 徐锐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今年带着对行业的深刻思考参加全国两会,围绕“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话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以可再生能源为抓手推进能源转型

“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雾霾问题及资源的不可持续问题,已成为当前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在刘汉元看来,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迫在眉睫。

而对于新一轮能源革命的前进方向,刘汉元认为,目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完全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

“近10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90%以上,光伏发电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并连续3年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其中绝大部分光伏设备都是中国制造。”刘汉元称。

2019年对于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意义非凡。尽管国内光伏装机规模有所下滑,但受益于海外市场的大幅增长,我国光伏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技术工艺不断创新,出口增速持续提升。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我国光伏行业制造端各环节产量、光伏终端新增及累计装机规模均已连续多年处于全球首位,光伏产品年出口额已突破200亿美元。平价上网的加速推进促使光伏发电正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能源形式。

在此背景下,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无论从积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加快推动我国能源革命、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具有十分紧迫且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为更加积极地应对全球气候问题,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纷纷制定并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麦肯锡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的光伏产业已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绝对优势产业,赢得了全球70%以上的市场份额。以输出的等效能量计算,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且发电全过程零污染、零排放。

刘汉元认为,当前拥有足够成本优势的光伏发电,已具备大规模应用、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总体条件。“更重要的是,从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的角度考虑,用10至20年的时间,实现能源增量的70%、存量的30%至50%的可再生清洁化替代,就能将能源供给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刘汉元说。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全面平价上网

虽然社会各界对光伏产业发展前景一片看好,但在行业内摸爬滚打多年的刘汉元深知,当前光伏产业仍面临很多问题和难点。

在刘汉元看来,制约我国光伏发电全面平价上网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税费负担。以卡塔尔为例,今年1月,卡塔尔报出1.57美分/千瓦时的价格,约合人民币0.11元/千瓦时,成为目前全球光伏电站最低中标电价。

“目前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项目约有三分之二已实现平价上网,预计到2021年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刘汉元告诉记者,作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我国本应具备绝对的成本优势,但由于国外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较国内更低,光伏发电较国内更具成本优势。

“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征收了相关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这还未考虑社保因素。”刘汉元表示,仅从光伏发电端来看,每度电负担的税费8分到1毛,占上网电价的19%到22%,超过发电成本的40%。

刘汉元还以增值税抵扣举例称,因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都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资金占用量大、占用时间久、投资回收期长,加上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因此利息成本占项目成本的很大比例。但与利息成本对应的增值税却无法取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

基于上述背景,刘汉元建议,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并参照财税〔2015〕74号文件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规定,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

同时,刘汉元建议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此外,刘汉元还建议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