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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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2020-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2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

1. 关于公司资金状况。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货币资金余额为6.94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55亿元。同时,公司2019年内大幅增加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同比增加57%达8.6亿元,尤其是短期借款同比大增177%达到5.7亿元。另外,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费用同比增加58%达到2,243万元,利息收入仅559 万元,相较大额银行存款的利息率偏低。请公司:(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在维持高额银行存款的同时,大量借入有息债务、承担较高利息费用的原因;(2)列示公司银行存款的期限和利率,说明是否存在利息收入不合理的情况;(3)结合会计科目,列示公司报告期各类借款的资金用途及对应的会计影响;(4)核实是否存在与第一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 关于股东质押。年报披露,由于没有任一股东能单独对公司形成控制关系,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千万股全部质押,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该质押比例至今未有任何变化。请公司:(1)披露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将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资金去向及具体用途,并逐笔说明其股权质押金额、数量、警戒线、平仓线、违约处置条件、违约处置方式等;(2)结合公司目前股票价格远低于股东2017年1月时股价的情况,说明该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或防范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具体措施;(3)具体说明你公司在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下保持独立性、防范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3. 关于公司毛利率。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扣非净利润由1.25亿元减少至0.42亿元,大幅下降65.95%。其中,毛利率由27.44%下降至24.84%是导致扣非净利润下滑的重要原因。请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及公司业务变动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并说明是否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二、关于财务数据

4. 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披露,公司2019 年末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加180%至3.35 亿元,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现有产能利用率、具体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升级和订单储备等情况,说明在报告期营收和盈利能力均不理想的情况下,公司大幅增加在建工程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本期增加金额中,各重大在建工程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3)补充披露重大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期时间,并说明项目前景是否发生不利变化,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和风险,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

5. 关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末应收票据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增加42.56%至2,458.1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长1,093%至1.17亿元。此外,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存在应收票据8,377.59万元。请公司:(1)结合信用政策、销售结算方式及其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同比持平情况下,应收票据金额同比大增、应收项目中商业承兑汇票所占比重巨幅增加的原因;(2)分类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中涉及的应收票据金额;(3)分别列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前五大出票人和承兑人,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补充披露应收票据涉及业务板块及对应产品、交易背景、票据金额等,并与去年进行对比。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同比大幅增加83%至7,257万元。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行业发展和公司生产规模变化等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公司订单及采购情况,说明预付款项的收款人情况,详细列示对应的采购物和金额,并说明是否与之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 关于应付票据。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末应付票据6,813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请公司结合公司订单及采购情况,说明应付票据的收款人情况,详细列示对应的采购物和金额,并说明是否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明确是否存在利用应付票据为关联方进行融资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 关于其他应付款。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未能对其他应付款明细做有效拆分。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1.24亿元,除103.28万元被分类为应付股利外,剩余1.23亿元仍汇总列示为其他应付款。请公司按项目和款项性质列示期末及期初其他应付款的明细金额,并说明各款项的形成原因及时间,应付对象及关联关系,期后付款等情况。

9. 关于应收款项。根据年报,公司披露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时,仅按所属子公司进行了分类汇总。请逐项披露具体欠款方和账龄、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并说明计提划账准备的比例和具体理由。

请你公司于收函后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6月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做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尽快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