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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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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公告

2020-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调整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即将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并对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对“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的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二、收益分配原则”的第3项修订为: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二、将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收益分配方案”修订为:

“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按日支付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三、将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修订为: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支付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托管协议也相应对照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同步公布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