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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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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版)

(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四、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3.在“五、基金的业绩”: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

4.在“六、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5.在“十八、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6.在“十九、境外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境外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7.在“二十、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8.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内容。

9.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3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8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拟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关联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已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是基于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及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自身发展需求作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并将更多资源聚焦在主营业务领域,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减资退出对价基于各方友好协商,且参考了信念医药经营情况,本次减资退出对价为公司对信念医药投资本金的2.5倍,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08.26%(截至2020年3月31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瑞基因”)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减资退出对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念医药”)的投资,减资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信念医药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已回避对本次交易的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交易标的情况

1、名称: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苏州市高新区浒杨路81号

4、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卫生用品、实验室用生物试剂、检测仪器;生物科技、医疗科技、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摄影摄像服务;研发、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非危险化工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信念医药成立于2018年5月14日,主营业务为基因治疗药物及其载体的研发和产业化。

6、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

公司持有的信念医药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信念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根据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信念医药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

2)公司董事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同时在信念医药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三)的规定,信念医药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1、名称:北京双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湖资本”)

2、简介:双湖资本是中国大陆家族财富管理的先行者,2013年成立,目前在北京、香港、硅谷三地设立办公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67294648A

4、法定代表人:李朝江

5、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6层1602室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股权结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

9、公司与双湖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湖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减资退出对价参考了公司对信念医药的投资成本,信念医药在本次交易前的估值以及本次交易的商业条款,结合信念医药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各投资者通过协商就减资退出对价达成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

1)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

2)北京双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

3)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标的公司)

2、受让方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9.52%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429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将分两期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

4、支付条件

1)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在达成股权转让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情形后,受让方应于2020年5月30日前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倘若2020年5月30日之前,尚未达成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情形的,则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时限相应延期至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之后的五(5)个工作日。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

在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受让方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倘若2020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则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时限相应延期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五(5)个工作日。

5、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2020年6月30日前,尚未达成本次股权转让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情形的,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

6、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1)一方在协议中做出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

(2)一方违反其在协议中承诺的任何重大事项;或

(3)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并且在另一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十五(15)日内仍未完成补救或无法补救的情形。

2)违约救济。如果一方(违约方)违约,履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 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履约方根据此款约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履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对履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损失(包括为本协议之签署及履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履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而产生的费用);

(4)中国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3)不剥夺。任何一方放弃追究一次或数次违约的行为并不剥夺该方终止本协议及/或对以后的任何违约行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减资是公司基于总体战略布局及信念医药自身发展需求作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并将更多资源聚焦在主营业务领域,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减资退出对价基于各方友好协商,且参考了信念医药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减资退出对价为公司对信念医药投资本金的2.5倍,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08.26%(截至2020年3月31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拟减资退出信念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减资退出是基于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并充分考虑了信念医药现阶段及未来发展的前景,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减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并将更多资源聚焦在主营业务领域,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减资退出对价参考了公司对信念医药的投资成本、信念医药在本次交易前的估值以及本次交易的商业条款,结合信念医药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各投资者通过协商就减资退出对价达成一致。本次减资退出将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九、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四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局主席2018年度薪酬标准(税前)为4,803,200.00元;

2、独立董事2018年度津贴标准(税前)为200,000.00元;

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1、公司总裁2018年度薪酬标准(税前)为4,322,880.00元;

2、公司执行副总裁2018年度薪酬标准(税前)为4,322,880.00元;

3、公司董事局秘书2018年度薪酬标准(税前)为3,506,336.00元。

公司董事局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相关激励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薪酬金额及其他特别激励。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7)。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3+N或5+N,具体期限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主要为偿还公司存量融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资金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负责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局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保护、持有人会议、存续期管理等;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5月28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