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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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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公司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3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7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为剩余8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就其中50,000万元担保向金城投资提供反担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49%股权向金城投资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质押;同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质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6月12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为华兴金城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074,832.05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总额度为2,842,287.05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32,545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公司所属公司华兴金城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3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7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为剩余8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就其中50,000万元担保向金城投资提供反担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49%股权向金城投资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质押;同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质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兴金城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东莱东电大道西侧,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公司。

截至2020年4月末,华兴金城电力资产总额14,884.75万元,负债总额4,884.75万元,净资产1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32.82%;2020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华兴金城电力正在建设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暂未开展生产与经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公司华兴金城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13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7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由金城投资为剩余8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就其中50,000万元担保向金城投资提供反担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49%股权向金城投资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质押;同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质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兴金城电力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074,832.05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61,842.39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91,944.66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8,50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2,5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25%、总资产的28.88%,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61,84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46%、总资产的18.42%。

六、公告附件

华兴金城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0年6月10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