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53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监事会成员、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逐项自查与论证,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1,058,139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92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上述项目均由公司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85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6、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国家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 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54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福泉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逐项自查与论证,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1,058,139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92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上述项目均由公司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85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1年-2025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9号”文件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6,68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14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215,200.00元。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215,200.00元,扣除税后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3,695,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5,5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6)010119号”《验资报告》审验。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丰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65.69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二)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5,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2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519,339.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7,480,660.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7)01017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于2018年1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754.70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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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编制了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合计13.69万元,其中:TF-206型、TF-308型音叉晶体谐振器扩产(技改)项目及TKD-M系列微型片式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较承诺投入多出合计27.04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投入项目所致;技术中心项目较承诺投入减少13.35万元主要为因成本控制结余资金13.3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结余资金35.69万元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入多出的差异合计6.63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所致。本次募集资金结余资金0.16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234.94 万元置换截止2016 年10 月26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012122号”专项报告鉴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2、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公司2018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424.95万元置换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0019号”专项报告鉴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编制了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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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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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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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F-206型、TF-308型音叉晶体谐振器扩产(技改)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9月末,其承诺效益为年均效益1,986.67万元,最近三年承诺合计效益为5,960.01万元。公司2017至2019年度实际效益合计为2,620.20万元,为承诺合计效益5,960.01万元的43.96%;年均实际效益873.40万元为年均承诺效益1,986.67万元的43.96%。承诺效益未能完成的主要原因在于TF-206型、TF-308型音叉晶体谐振器市场订单不及预期,销售价格下降等导致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2:“TKD-M系列微型片式晶体谐振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9月末,其承诺效益为年均效益1,819.49万元,最近三年承诺合计效益为5,458.47万元。鉴于项目总投资超过募集资金,不足资金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因募集资金对应效益无法单独计算,在计算其效益时采用整个项目收益。公司最近三年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合计6,440.96万元,其中2017至2018年度实际效益超过了承诺年均效益,2019年度由于受市场订单不及预期,销售价格下降等综合原因导致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3:“技术中心”其募投项目属于研究开发型,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下转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