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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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2020-035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办理股份注销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莎、李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2020-036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张孝清先生于2016年3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有关业务。

因个人原因,张孝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已于2020年5月27日进行披露。

为避免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张孝清先生辞职后,违背承诺出现同业竞争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并购交易对手方张孝清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在上述承诺基础上,双方就进一步履行竞业禁止协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下:

1.竞业限制义务

1.1 乙方自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年内(以下简称“竞业限制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投资或从事或为他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且不得将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资料、项目信息及其他对甲方经营收益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2 乙自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中任职或兼职,或者接受“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个人的聘用,担任任何职务。

1.3 竞业限制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地唆使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聘用关系,或在“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中任职或兼职,或接受竞争对手的聘用,担任任何职务。

1.4 竞业限制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地唆使甲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的业务关系。

1.5竞业限制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员工、独立承包商、合伙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实施下列行为:

1.5.1 投资或从事“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1.5.2 成立从事“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业务”的组织;

1.5.3 向“与甲方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的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1.6 双方同意对以下概念特别说明如下: “与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甲方及其子公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医药产品开发、技术转让;医药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医药、生物试剂、化学药品、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的研发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及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药物/器械的临床CRO等。为避免歧义,“与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有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系指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的具体开展业务(2020年5月10日前)有实质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

以上为《竞业限制协议书》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竞业限制协议书》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