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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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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202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显示,公司 3 名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会计师对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其中独立董事项振华对年报议案投反对票,独立董事陈建远、任增辉对年报议案投弃权票;副总经理莫康良、黄颂在年报书面确认意见上表明不承担因签字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监事杨晓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在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上签字。请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披露:(1)独立董事项振华、陈建远、任增辉为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充分行使了法定职权,仅以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为由不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忠实勤勉的履行了法定义务;(2)监事杨晓未出席会议的原因,是否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否符合《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3) 副总经理莫康良、黄颂是否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承担因签字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的具体原因,为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职情况。

2.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主要原因系会计师无法就公司资金占用金额、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管理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判断,无法判断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年审会计师无法就相关科目金额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判断的真实原因,是否存在公司会计管理工作不规范、不配合审计等原因;(2)结合目前公司净资产为负、连续亏损、生产经营停滞等诸多事项表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年报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度管理费用为 2.15 亿元,同比增加215.1%,主要系本期存货盘亏、报损增加 1.67 亿元所致。会计师对此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核实该事项的真实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盘亏报损的存货明细情况、确认金额是否准确、大额盘亏报损的原因、是否存在管理失职,后续完善措施;(2)年审会计师对管理费用科目审计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布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5.01 亿元,同比增加 828.69%,主要原因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年报附注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显示,公司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发生额为 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5.01 亿元。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核实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和明细表的披露是否存在不一致;(2)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损失金额的计提是否合理及具体测算计量过程;(3)年审会计师就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合计为11.62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55.59%,账面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 6.35 亿元。但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年报显示公司海外及国内的应收账款客户大量处于破产阶段。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合理,与前期会计政策是否保持一致;(2)核实说明公司多家应收账款客户处于破产状态的具体时点、多家客户都处于破产状态的具体原因,相关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的交易是否真实;(3)年审会计师就坏账准备计提事项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共占用公司资金本金 66,193.70 万元,应计利息 4,343.42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日,中新科技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 83,318.66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0,153.2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列表形式详细披露截至目前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名称、占用金额、占用时间等,补充完善填写年报第 36 页“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表格;(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的具体安排;(3)就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的内部整改和外部追责情况,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及时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4)说明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测算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5)年报第 32 页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表中显示,中新产业集团、陈德松、江珍慧与股权收购方于 2019 年 7 月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尚在推进中,与公司临时公告不符,请予以核实更正。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账面预付账款余额 25,326.41 万元, 年审会计师无法核实该款项是否可收回,无法判断预付账款是否与公司经营相关,是否具有真实采购交易背景。请公司以列表形式披露说明预付账款对象名称、是否系关联方、预付金额、预付时间和预付原因,披露预付账款是否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9.12亿元。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已到期未偿还的各类债务总金额、债务人追偿的具体情况和进展及公司就未来债务偿还的财务应对措施,并就公司目前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9.年报显示,公司自 2020 年 1 月起处于基本停工状态,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启动复工复产。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公司停工停产的具体时间、尚未复工复产的具体原因、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2.5 条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及公司未来复工复产的计划安排。

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该《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莫康良先生和黄颂女士的书面辞职函。莫康良先生和黄颂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莫康良先生和黄颂女士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日,莫康良先生和黄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